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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7-09-05 01:2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定于9月24日在武昌召开。现就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
2、审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草案二审稿)》
3、审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草案二审稿)》
4、审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
5、审议《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
6、审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
7、审议《武汉市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8、审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9、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等
二、旁听公民名额为30名
三、公民申请登记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省公民;
2、持本省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同时持工作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介绍信;
4、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片两张。
四、报名日期和地点
9月11日在武昌水果湖洪山礼堂前厅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17:30时。
(联系电话:87232253,87237520)
五、旁听人员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确定旁听人员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9月18日向确定旁听的人员发出通知,未收到通知的为不旁听本次会议人员。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