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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省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 以及办公厅召集的有关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承担或协助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法规 工作室、研究室有关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 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协调工作。
 2、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除法规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以外的其他有关议案草案。
 3、承担省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
 4、承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系的有关工 作。
 5、答复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及省直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6、负责省人大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省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统一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省人大机关的行政财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省人大机关文书处理、档案、保密、文印收发、图书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 的有关工作。
 9、办理群众有关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10、负责省人大机关的接待和外事服务工作。
 11、办理省人大机关的其他的日常事务工作。
 12、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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