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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承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湖北代表团会议、省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以及办公厅召集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湖北代表团出席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的方案、请示、通知(不含省直代表)等工作。负责起草省人代会方案以及秘书组工作方案、大会请示、通知及会议议程、日程、工作日程草案,起草各次大会(不含选举)和主席团会议程序;负责大会有关证件的设计和旁听人员、记者、工作人员的报道工作,负责邀请有关领导出席大会开、闭幕式的工作;起草常委会会议请示、通知、议程草案及说明、全体会议程序和会议日程安排;收集主任会议议题并报领导确定,负责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的通知、记录(不含人事问题)、整理和会议纪要(根据领导的要求)的起草,并送领导签发;负责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和日期通知我省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委员,并安排我省列席人员。起草或参与起草常委会或办公厅的有关文稿,负责以常委会、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办公厅名义外发的有关文件的规范性核稿工作,收集、整理和编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报》、《半月摘报》和每年的《大事记》。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决定交由一府两院或有关部门办理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党组会议和办公厅决定交由有关部门办理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机关及一府两院机关以及市(州)、县人大机关的日常工作联系。安排、掌握和了解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活动,随时就有关重大问题请示报告;了解和掌握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安排,负责机关年度的工作安排。承办省人大领导出访的具体事务,协助省外事部门做好来鄂外国议会代表团、友好团体及个人的接待安排,拟定常委会机关外事出访计划。负责安排机关节假日及日常值班。负责安排常委会领导和办公厅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及公务活动,及时提出安排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处理有关日常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工作条件和有关政治、生活待遇的检查落实工作。负责领导同志的秘书的管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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