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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通过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18 01:22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余幼明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崇堂、刘建新、梁伟年、盛国玉、黄国庆同志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耀仲、高宗余、黄利鸣同志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提名余幼明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崇堂、刘建新、梁伟年、盛国玉、黄国庆、李宝坤同志为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耀仲、高宗余、黄利鸣同志为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周崇堂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梁伟年、盛国玉、黄国庆、刘永泽、王建国同志为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耀仲、高宗余、黄利鸣、熊健民同志为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祝金水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新、李春兰、林放、洪晓成、周友明同志为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昌兰、胡清芬、高燕贞、涂义斌、温先进同志为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请予审议。

主任会议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