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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17 01:01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财政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和建设“五个湖北”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跨越发展大局,克难奋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

2012年,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电报数,下同)完成1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24.4亿元,增长24.1%,主要税种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162.4亿元,增长9.5%;营业税完成472.4亿元,增长28.8%;企业所得税完成196.9亿元,增长26.6%;个人所得税完成48.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非税收入完成498.6亿元,增长8.4%。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中央专项转移支付)a完成3081.5亿元,比上年增长23.1%。

2012年是本届政府履职的最后一年,因此,在报告2012年省级预算收支情况前,简要报告2008年至2012年全省财政收支状况。五年来,我省财政收支规模迈上新的台阶,各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887亿元,是前五年完成数2012亿元的2.9倍;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从2007年的590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1823亿元,年均增收247亿元,年均增长25%。

a 为与2013年预算口径保持衔接,2012、2013年度间“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中,不包括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在财政收入规模提档进位、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同时,税收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连续五年都保持在70%以上,其中2012年达到72.8%。

支出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含中央专项转移支付)c累计完成13259亿元,是前五年完成数4290亿元的3倍;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从2007年的1277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3802亿元,年均增加505亿元,年均增长24%。

c 为全面反映财政支出规模,2007-2012年期间“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中,包括中央专项转移支付。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群众倾斜,突出了保障重点。全省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文化、住房等方面的民生支出,累计达到9712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73%,平均每年增长28%,高于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个百分点。2012年,全省教育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6.2%,超过了国家核定我省15%的比例要求。

基层实力逐步增强。坚持财力下移、照顾基层,省对下转移支付总量超过7000亿元;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市县加快发展,省管县(市、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由2007年的145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662亿元,年均增长35%;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由2007年的540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2010亿元,年均增长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我省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省级公共预算总收入1924.1亿元,其中:省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30亿元,为预算的111.5%;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3亿元;转移性收入1691.1亿元,为预算的108.5%。

省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8.4亿元,为预算的141.9%,其中:铁路和高速公路统征营业税完成 9亿元,为预算的121.9%;中央财政返还跨省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完成9.4亿元,为预算的168.4%。

非税收入完成111.6亿元,为预算的107.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5亿元,为预算的85.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9.4亿元,为预算的96.6%;罚没收入完成9.1亿元,为预算的119.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1.4亿元,为预算的181%(主要是落实中央和省相关政策,省属高校处置土地等资产化解债务而增加的收入)。

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

返还性收入196亿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计算的税收返还。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83.5亿元,为预算的119.2%。主要是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98.9亿元,为预算的118.9%;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6亿元,为预算的116.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3.9亿元,为预算的144.2%;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收入11.9亿元,为预算的129.6%;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收入11.6亿元,为预算的144.4%;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 20亿元,为预算的127.2%;教育转移支付收入75.9亿元,为预算的189.5%;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243.7亿元,为预算的122.2%。

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11.6亿元,主要是年初安排的争取中央补助,已反映在上述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额中。

2012年,省级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924亿元,其中: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418.2亿元,为预算的97%;转移性支出1505.8亿元,为预算的111.8%。

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主要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

68亿元,为预算的106.1%,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6.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下同),支持市县重点公共服务项目。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6.7亿元,为预算的109.3%,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0.5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政法部门正常运转、设施维修和信息化建设,补助市县政法经费。

3、教育支出完成113.8亿元,为预算的115.2%(主要是落实中央化解高校债务政策,通过资产处置收入安排化解债务支出),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2.6亿元。保障省属高校正常运转,支出37亿元;化解高校债务,支出42亿元;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标准,支出30亿元;落实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出5.1亿元;落实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支出10亿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维修改造,支出0.3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3亿元,为预算的92.1%,加上执行中分配用于对市县的补助,为预算的103.5%,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3.4亿元。兑现科学技术奖励、推进转制科研院所事业发展,支出0.5亿元;支持科技研究与开发工作,支出3亿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1.1亿元,为预算的94.1%(主要是部分按项目进度拨付的广播电视、文化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4.5亿元。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支出1.2亿元;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支出3亿元;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支出1.5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支出1.1亿元;补助农家书屋,支出0.8亿元;补助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支出0.2亿元;补助重大文体活动,支出0.4亿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9.7亿元,为预算的105.9%,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1.4亿元。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提高职工养老保险标准,做好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支出25亿元;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支出2.6亿元;发放离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0.7亿元;安排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2.6亿元;促进再就业工作,支出2.2亿元;支持村务公开和难点村治理,支出0.2亿元;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支出0.7亿元。

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9亿元,为预算的123.3%(主要是年初按规定列在“其他支出”科目中的基本建设资金分配使用后,列入本科目),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4.8亿元。加强血防工作,支出0.7亿元;加强妇幼保健和社区、农村等公共卫生工作,支出2.6亿元;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支出0.7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基层医疗机构收支差额补助,支出0.6亿元;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出1.2亿元。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亿元,为预算的103.1%,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5.1亿元。加强环境监测等工作,支出0.9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出0.9亿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0.5亿元,为预算的80%,加上执行中分配用于对市县的补助,为预算的100%,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2.7亿元,用于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4亿元,为预算的118.8%(主要是年初按规定列在“其他支出”科目中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省级预备费分配使用后,列入本科目),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28.9亿元。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落实水利重点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支持防汛抗旱工作,支出1.3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重疫区以机代牛和畜禽良种繁育,安排畜牧水产救灾贴息,支出9亿元;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支出0.9亿元;加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支出2.3亿元;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5.5亿元;开展三农保险试点工作,支出1.5亿元。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2.6亿元,为预算的39.5%(主要是铁路高速公路资本金等交通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4.5亿元。支持交通投融资平台建设,支出5亿元;加强长江港航建设,支出2.7亿元;加强公路损毁修复和养护工作,支出4.1亿元;支持神农架机场建设,支出0.8亿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4亿元,为预算的………94.2%(主要是通信网络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4.1亿元。补充部分企业资本金,支出1亿元;扶持市县光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生物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出3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7亿元,为预算的48.6%,加上执行中分配用于对市县的补助,为预算的107.7%,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6亿元。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配套资金,支出3亿元;支持供销社发展,支出0.2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大通关建设,支出1.6亿元;支持市县旅游发展,支出0.5亿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2亿元,为预算的109.4%,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4.7亿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治理和气象灾害预防等项目。

1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7.7亿元,为预算的338.6%(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支持粮食生产和流通资金分配使用后,列入本科目),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0.5亿元。支持粮油储备工作,支出0.5亿元;化解粮食新增挂账,贴息0.5亿元。

16、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完成26.2亿元,为预算的100.3%。

17、其他支出完成48.2亿元,为预算的73.9%(主要是年初按规定列在本科目中的基本建设资金等分配使用后,分别反映到相应科目中)。

2012年返还性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项目是:

1、返还性支出154.5亿元,为预算的100%。

2、一般性转移支付1098.5亿元,为预算的112.4%。

一是帮助市县提高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重点民生支出政策,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和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一般性转移支付833亿元;二是落实促进市县发展的激励约束政策,在保证市县既得利益基础上,安排四项激励机制转移支付67亿元;三是支持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粮食生产和林业改革发展,安排转移支付60亿元,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四是支持区域经济跨越发展、协调发展,安排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等转移支付40亿元;五是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低碳发展,安排转移支付28亿元;六是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安排转移支付17亿元。

另外,武汉市原财政体制上交中央26.9亿元,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等结算上交中央14.2亿元。

2012年,省级收支相抵,预计结余0.1亿元。结余资金已转入2013年年初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对于2012年预算执行中省级重大收支变化情况,省财政厅已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委专题报告。省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7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118.5亿元,为预算的96.4%;转移性收入138.5亿元,为预算的106.5%。

省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是:车辆通行费50.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42.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1.6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9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1.3亿元,船舶港务费1.4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0.7亿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0.6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0.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5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0.4亿元,农网还贷资金收入0.3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1亿元,其他基金收入0.1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79.8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55.7亿元,为预算的111.4%;转移性支出124.1亿元,为预算的95.4%。

省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是:交通运输41.8亿元,农林水事务6.5亿元,教育0.9亿元,城乡社区事务0.9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0.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2亿元,其他基金支出2.5亿元。

省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7.2亿元,主要是基金预算执行采取“以收定支”办法,国土、教育、民政、体育、宣传等部门基金收入入库后,需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一些项目还需按进度拨款,需要跨年度拨付。

(三)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总额为839.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分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8.1亿元,公共安全9.7亿元,教育51.4亿元,科学技术1.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9.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5.8亿元,医疗卫生44.7亿元,节能环保67.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34亿元,农林水事务255.9亿元,交通运输114.6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8.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6.3亿元,金融监管等事务2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9.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8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8.8亿元,其他支出5.9亿元。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财税部门在预算执行中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仍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财政发展区域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新兴产业税收贡献率不高,人均财力水平仍然偏低;预算管理和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急待提高;一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在隐患,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基层财政建设亟需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二、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编制好财政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五个湖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2013年我省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大力支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战略支点建设,服务跨越发展大局;坚持勤俭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编制预算,遵循管理规程执行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追加支出等预算调整事项;坚持科学理财,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综合监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4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我省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市州、县市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省财政厅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现将2013年省级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省级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省级公共预算总收入为 1972.5亿元,其中:省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24.3亿元,转移性收入1848.2亿元。

省本级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预算16亿元,其中:铁路和高速公路统征营业税预算8亿元,中央财政返还跨省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算8亿元,主要根据上年完成情况和中央相关政策测算安排。

非税收入预算108.3亿元,其中:专项收入预算6.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81.5亿元,罚没收入预算8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12.2亿元,主要根据征管部门测算数据编列。

转移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安排转移性收入预算1848.2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返还性收入200.9亿元,比上年增长2.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27.1亿元,比上年增长2.9%,主要是调整完善财政体制新增上解省级财力增加33.6亿元;历年结转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120.2亿元。

2013年,省级公共预算总支出为 1972.2亿元,其中: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483.9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16.7%;转移性支出1488.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57.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15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4.9亿元。

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5亿元,比上年增长8.6%(可比口径,下同),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6.3亿元。主要是保障省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提高市县公共服务水平。

2、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7.3亿元,比上年增长9.1%,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0.6亿元。主要是保障省直政法部门正常运转,补助市县政法经费。

3、教育支出预算137.7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7.7亿元。落实国家资助体系、助学贷款、免学费、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等政策,安排高校、高职、中职、高中学校学生资助专项资金10.7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预算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1%,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3.9亿元。支持科技研究开发和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安排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2.78亿元、科技基础条件专项0.4亿元、重大科技专项1亿元、重大新产品开发0.1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2亿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2.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4.4亿元。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安排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项目资金5.4亿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7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2.5亿元。帮扶困难职工,安排专项资金0.3亿元;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安排财政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1亿元;支持做好优抚和退役安置工作,安排专项资金6.9亿元;促进社会就业,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65亿元、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补助资金0.7亿元。

7、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0.5亿元,比上年增长42%,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5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基本药物全程监控抽验支出0.3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亿元,基层医疗机构弥补收支差额支出1亿元,农村基层卫生专项资金0.4亿元。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安排0.8亿元。实施免疫规划,安排0.6亿元。支持血站运行与能力建设、麻风病防治中心运行与病人免费救助,安排0.3亿元。

8、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4亿元。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安排支出0.4亿元。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安排环保专项0.6亿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0.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9亿元,用于支持小城镇建设等工作。

10、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12.8亿元,比上年增长22%,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32.1亿元。支援老区和贫困地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3.1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现代农业专项资金13.4亿元;支持林业发展,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等专项资金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