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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17 00:5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年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

省政府秘书长 王祥喜

大会主席团:

受王国生省长的委托,我就认真听取代表和列席人员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修改的情况,作以下说明。

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建议。22至26日,王国生省长先后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和列席人员的意见,还参加政协大会和联组讨论听取意见。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和其他副省长也分别在各自的代表团,参加审议并认真听取对《报告》的修改意见。根据王国生省长的要求,省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到各代表团直接听取意见;《报告》起草专班安排专人到各代表团,认真记录收集代表和列席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阅读整理《会议简报》中关于《报告》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从收集整理到的情况看,代表和列席人员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大家认为,《报告》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五个湖北”建设,既提出了宏伟目标,又明确了工作举措,站位高、思路清、特色明、措施实,是一份增强信心、坚定决心、凝聚民心、振奋人心的好报告。在审议讨论中,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大体分为五类:一是需要强调和充实的内容,二是需要调整和补充的内容,三是文字表述需要完善的内容,四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内容,五是改进政府工作方面的内容。《报告》起草专班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

一、关于需要强调和充实的内容,主要修改如下

1、有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我省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贸文化合作成效明显,前景广阔,应予以重视。为此,将第5页第8行“加大同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经贸交流合作”,修改为“扩大同发达国家、发达地区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在第28页第8行,增加“增进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的内容。

2、有代表提出,应重视电子政务在经济社会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在推进信息化中要加强信息管理。为此,将第15页第13行“重点推进软件、信息传输、数字内容等领域发展”,修改为“重点推进软件、信息传输、数字内容、电子政务等领域发展”,并加上“依法加强信息管理”的内容。

3、有代表提出,湖北是军工大省,要重视发挥军工优势和作用。为此,在第22页第13行,增加“发挥军工科技优势,推动军地合作”的内容。

4、有代表提出,我省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要加快形成产业。为此,将第23页第2行“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等新技术和新产业”,修改为“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空间地理信息等新技术和新产业”。

5、有代表提出,在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要重视军民融合式发展。为此,在第31页第14行,增加“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内容。

6、有代表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政府廉政建设,要体现中央最近的新要求。为此,在第34页第7行,增加“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容;在同页第8行,增加“严明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内容;在同页第14行,增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监督的阳光下”的内容。

二、关于需要调整和补充的内容,主要修改如下

1、由于价格因素影响,使实际增幅对比发生变化,删除第2页第14行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快于全国、快于经济增速,农民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居民收入”的表述。

2、根据代表意见,将第17页第3行“加快健全文化建设法治体系,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进程,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修改为“加强文化建设、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3、根据代表意见,在第14页第12行关于“推动建筑业向万亿元产业迈进”之前,加上“发挥桥梁建造、工程设计等优势”的内容。

4、根据代表意见,在第18页第13行,增加“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内容。

5、根据代表意见,在第22页第11行关于“引导钢铁……等行业加快调整和重组”之前,加上“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内容。

6、根据代表意见,在第23页最后一行,增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内容。

7、根据代表意见,在第24页第2行,增加“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内容;将同页第4行“加大对‘三江、三库、三湖’等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修改为“加大对‘三江、三库、三湖’、城中湖等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

8、根据代表意见,在第26页第18行,增加“优化和完善县域经济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内容。

9、根据代表意见,在第26页倒数第2行的新区建设中,增加“宜昌新区”。

10、根据代表意见,在第34页第2行,删除“真正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良好局面”的内容,增加“继续在省直机关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的内容。

三、关于文字表述需要完善的内容,主要修改如下

1、将第6页第4行“三峡后续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修改为“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2、将第28页第4行“支持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开发、并购战略资源”,修改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拓展市场,开发并购战略资源”。

3、将第29页第4行“稳妥推进碳排放、排污权、林权交易等要素市场建设”,修改为“稳妥推进碳排放、排污权、林权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

此外,对《报告》的一些词句、标点作了30多处修改,并对部分数据再次进行了核实,在此不一一汇报。

四、关于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内容

1、一些代表对《报告》中提出的未来五年和2013年工作目标存在不同看法,认为还不够积极。比如有的代表建议要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的代表提出,2013年的一些目标低于2012年的实现数,建议提高。考虑到这些目标经过了慎重研究,且通过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应留有余地,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确定更为积极的目标,故未作调整修改。

2、一些代表认为,《报告》中关于法治湖北建设的内容不够充分。考虑到法治湖北建设涉及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报告》主要是从政府工作角度进行部署的,强调要“全面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中心环节”。除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外,没有作大的调整。

3、一些代表要求,在2013年的10件实事中增加相关内容。考虑到这些实事需要经费保障,事前进行了协调。财政预算报告已提交大会审议,再增加预算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所以,没有再增加新的事项,但有些事项可以在工作中安排。

4、各代表团分别提出了一些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要求写入《报告》。考虑到有些需要做好前期工作,有些需要统筹考虑,未能全部吸收,但要给予重视。

五、关于改进政府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和列席人员在审议《报告》时,对改进政府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省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予以采纳。

以上说明难以把每一位代表和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都吸收进来。不妥之处,请主席团各位成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