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关于对赵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4-11 07:1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29日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11月15日、28日分别组织部分拟任职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9日下午,委员会召开会议,对赵斌同志的辞职请求、刘顺妮等同志的职务任命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王建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徐少林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常云润等同志职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赵斌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委员会审查认为,赵斌同志提出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是因其达到了任职年龄界限,符合《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关于王建鸣等同志职务的任免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职务的任免提名和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任免议案,委员会对王建鸣等10位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进行了认真审查。委员们认为,王建鸣同志政治素质好,熟悉经济工作,领导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驾驭全局能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调动四大班子的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作风正派,为人朴实,要求自己比较严格。杨有旺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驾驭全局和组织领导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严于律己。刘顺妮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团结同志,要求自己比较严格。陈国荣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机关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发挥表率作用,作风扎实,坚持原则,严于律己。邵俊同志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团结同志,严于自律。徐少林同志政治素质好,熟悉审判业务,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扎实,勤奋敬业,大局观念强,维护班子团结,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钟莉同志政治表现好,熟悉民事审判业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为人谦和,正直坦诚,坚持原则,严于自律。王建鸣等6位同志按规定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王建鸣92分、杨有旺92分、刘顺妮91分、陈国荣92分、邵俊94分、徐少林90分。

提请任命王建鸣同志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有旺同志为湖北省卫生厅厅长,刘顺妮、陈国荣、邵俊同志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徐少林同志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钟莉同志为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均是因工作需要,经省委研究决定而提出的;提请免去许克振同志的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周先旺同志的湖北省商务厅厅长职务,郭卫华同志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徐少林同志的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钟莉同志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均是因工作变动而提出的。他们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杨文雄等同志职务的任免

委员会审查认为,杨文雄等4位同志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较好,熟悉法律和审判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熊顺等3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熊顺90分、李方86分、田淼85分。提请免去艾军、陶晓建、杨文雄、王建国等4位同志的职务,是因工作变动;提请免去李正清同志的职务,是因干部轮岗;提请免去杨明坤、童火发、谢新安、张兴旺、霍新顺等5位同志的职务,是因其到龄退休。以上人员的任职和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省人民检察院提请免去常云润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常云润、平良成2位同志的职务,是因到龄退休,他们的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员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