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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1-22 01:1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7月24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张永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工作部署,省审计厅紧密围绕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忠实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严格查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揭露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研究审计情况,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加强整改,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积极服务湖北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要组织开展了2011年省本级预算执行,38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13个市县财政资金管理,29个县(市)扶贫资金,17个县(市)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31个市县疾控中心财务收支,全省三峡库区和28个市县南水北调移民资金,宜巴高速公路等9个重点建设项目,20个泵站更新改造项目,13个国外援贷款项目,援疆资金和项目,全省普通高中债务、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省管5家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损益,16个市县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等16个方面的审计。

审计情况表明: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全力以赴保增长、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促和谐,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省本级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观念明显增强,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 527亿元,比上年增长51%;完成财政支出3 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8.5%,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助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安排243.4亿元支持“两圈一带”、长江港口、“壮腰工程”以及大别山试验区等区域经济发展,安排16亿元支持重点省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安排19.7亿元支持节能汽车、太阳能光伏等新兴产业发展,安排5.6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安排26.8亿元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同时,对东湖高新区实行省级税收返还政策,支持高新区五大产业发展。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推动和谐湖北建设。2011年,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365亿元,同比增长19.4%;教育支出440亿元,同比增长20%;医疗卫生支出237亿元,同比增长3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亿元,同比增长20.8%;住房保障支出131亿元,同比增长1.3倍。筹措资金181.4亿元,用于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以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重点,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财政资金整合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对26个部门性质相同或相近的126个专项、近100亿元资金进行整合;进一步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方式,调整省直部门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程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为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深入整改纠正审计查出问题,省政府从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入手,采取召开审计整改约谈会、发督办通报等方式,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保证整改质量。全省各地和省直部门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截至今年6月底,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26.8亿元,占应整改金额33.2亿元的80.7%,未整改的主要是全省74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市县配套资金5.58亿元,因地方财政比较困难难以到位;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238项;纪检司法机关根据审计线索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纪案件35起,依法依纪处理72人。

一、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1年,省级财政总收入1 742.9亿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88.6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63.5%。省级财政总支出1 738.1亿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9.6亿元,为预算的9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8亿元。

2011年,省级基金总收入242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20.6亿元,为预算的122.5%。省级基金总支出153亿元,其中:本级基金支出46亿元,为预算的95.3%。收支相抵,当年基金结余89亿元。

2011年,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资金分配拨付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2011年第四季度,专项转移支付下划占全年下划指标的比重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总体看,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1.预算执行不到位,造成部分资金闲置。截至2011年底,剔除中央来文较晚、项目需按进度拨款等因素外,涉及省财政厅10个处室管理的预算内支出指标结转下年使用53.48亿元,其中:中央专款28.97亿元,省级专款24.51亿元。审计发现有的项目连续结转,资金无法使用;有的项目测算不准,导致资金结余;有的项目连续结余,仍然申报或安排预算。审计同时发现,省级基本建设专户结存项目资金17.96亿元,其中2009年以前1.5亿元,2010年4.53亿元,2011年11.93亿元。大量指标结转和资金结存,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都产生不利影响。

2.省级预算安排对下转移支付提前通知市县比例偏低。为提高地方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规定,省财政应将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补助数额,按当年实际下达数的一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不超过当年预算数)提前通知市县。审计发现,财政厅5个处2011年省级预算安排对下转移支付182.57亿元,提前通知到市县87.24亿元,占预算安排的47.78%。

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集中在年底拨付,影响项目执行进度。2011年省级预算安排市县专项资金148.78亿元,其中第四季度下划63.08亿元,占全年下划指标的42.4%,有6个方面的专项第四季度下划比重超过50%。专项资金下拨集中于年底,是下级财政形成大量结转的重要原因,影响当年预算执行。

(二)38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38个省直部门和直属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所属的64个二、三级预算单位,占这些部门二、三级单位总数的49%。审计对这些部门及所属单位的278个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占项目总数的34%。审计情况表明,省直部门积极推动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201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部门预算编制、项目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金额8.23亿元(不含预算执行差异额)。其中:收入核算不实、项目编制不细化等管理不规范问题6.98亿元,占85%;滞留欠拨、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法纪问题1.25亿元,占15%。按预算级次划分,部门本级6.09亿元,占74%;部门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2.14亿元,占26%。按问题发生时间划分,2011年7.13亿元,占87%;以前年度1.1亿元,占13%。主要问题是:

1.预算与预算执行结果存在差异。审计的38个部门及64个所属单位,2011年收入预算32.6亿元,实际收入42.1亿元,是预算的1.3倍;支出预算32.6亿元,实际支出35.2亿元,是预算的1.1倍。造成预算与预算执行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亿元未编入预算,占24%;使用上年结转指标3.4亿元,占36%;动用历年结余经费及出租、经营等收入3.8亿元,未纳入当年预算管理,占40%。抽查的278个项目,预算8.3亿元,当年实际执行6.1亿元,执行率为73%,其中有73个项目当年未完全执行、12个项目当年未执行,占调查项目总数的31%。

2.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主要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未落实到具体的支出对象和内容3 801.7万元;预算编制不实,虚编、多编项目预算3 603万元;项目预算编制不合规,超范围在本级预算中编制补助县市支出563万元,同类项目未整合编报1 627万元。

3.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和医疗费支出挤占项目经费5 522万元,项目间相互调剂使用资金1 179万元;主管部门在所属单位列支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366.9万元;将未用完的预算资金转入实拨资金账户1 242.9万元;滞留欠拨捐赠资金851万元;虚列预算支出573.6万元。

4.收入和资产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税收、规费等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3.0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07亿元、规费收入0.86亿元;二是学费、出租和资产处置等收入1.51亿元,未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留存实拨资金账户中自收自支,其中:学费、住宿费收入6 845万元,出租收入3 572.3万元,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4 646.2万元;三是收入核算不实,收支直接在往来科目核算1 645.6万元;四是应收未收门面出租收入199.3万元。

5.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主要是隐瞒收入,将资金放置账外核算3 817.7万元;无依据收取评审费、咨询服务费等445.8万元;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411.3万元;列支不合规支出775.2万元。如省总工会在援疆捐款中列支机关及企业工会主席等62人赴新疆考察支出98.3万元。省植物保护总站将“2011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81.07万元,用于购买变压器及配电房工程等支出。

(三)13个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13个市县2010至2011年度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市县财力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银行账户开设较多,资金存放分散。截至2011年底,13个市县财政局开设银行账户622个,存放资金261.61亿元,平均开户48个。银行账户开设中存在未经报批开设、前撤后开和同一性质的资金多头开户等问题,不利于财政资金集中管理。

2.财政出借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逾期数额较大。截至2011年底,13个市县累计出借财政资金78.21亿元,年末余额55.02亿元。经核实,逾期未还资金28.13亿元,占出借资金总额的35.97%;形成呆滞难以收回资金17.76亿元,占出借资金总额的22.7%。审计发现部分市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资金出借未经集体研究,由领导个人签批;部分资金出借手续不全,无合同出借32.28亿元,占出借资金总额的41.27%。

3.滞留欠拨专项资金,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截至2012年2月底,13个市县财政部门滞留欠拨专项资金38.09亿元,占应拨付资金总额的17.91%。其中:2010年6.75亿元,2011年31.34亿元。延伸审计发现,5个县市项目主管部门滞留欠拨民政、就业等专项资金1.19亿元;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 792.82万元。如夷陵区等地财政部门将家电下乡、军转干安置、疾病防治等资金用于弥补工作经费894.68万元;黄州区等地项目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挪用资金898.14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和设备购置。

4.部分地方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影响资金运行安全。一是部分地方内部控制和管理不够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手续不完备,影响资金安全。如襄阳市财政局原核算中心两名工作人员串通8个单位会计人员,将财政资金872.84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公安机关已立案查处;二是少数地方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不及时。财政资金收付凭证等原始单据不及时审核和记账,月末集中核算,不能准确和及时反映资金运行动态;三是少数地方财政部门没有按资金性质、来源、项目、单位等设置二三级科目,将不同性质或用途资金混合记账,难以准确核算各类资金收支情况。

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29个县(市)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省25个国定、4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2009至2011年扶贫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各级财政三年投入29个县(市)扶贫资金30.56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0.18亿元,占98.76%。截至2011年底,已拨付使用资金24.73亿元,资金结存5.83亿元。扶贫资金的投入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滞留欠拨资金2.01亿元,影响扶贫开发项目实施。截至2011年底,19个县(市)未拨付使用资金4.8亿元,扣除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报账不及时等因素外,滞留扶贫资金2.01亿元,其中:滞留于县(市)财政1.62亿元,占80.6%;滞留于乡镇财政3173万元,占15.92%;滞留于扶贫主管部门或乡镇项目办730万元,占3.48%。由于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组织实施或按期完成。二是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1 21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弥补经费和非扶贫项目支出。如通山县发改局虚假立项,套取以工代赈资金32.3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支出;该县扶贫办截留挪用扶贫资金103.6万元,用于本单位和县直有关部门经费及修建扶贫培训中心前期费用,将扶贫资金293.46万元,通过所属服务中心进行经营活动。

(二)17个县(市)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省17个县(市)2010至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滞留欠拨专项资金8 425万元。13个县(市)财政部门滞留欠拨7 383万元;7个县(市)卫生部门欠拨1 042万元。滞留欠拨资金占上述地方应拨资金总额的17.72%。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 645.3万元。其中:财政、卫生部门超范围将资金分配拨付给不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1 802.9万元;医疗卫生机构违规将资金用于本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出3 842.4万元。如仙桃市疾控中心挪用艾滋病防治专款用于本单位经费支出188.37万元。

3.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收费375.66万元。15个县(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加价销售免疫接种卡,违规收费333.44万元;8个县(市)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无偿改有偿、自立项目和加价收费42.22万元。

(三)31个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组织对31个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度财务收支及疾病预防控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2010年,31个疾控中心各项收入4.4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2.19亿元,药品差价、服务收费等收入2.02亿元,上年结余0.21亿元;支出3.97亿元;结余0.4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收费986.79万元。主要是超标准收取二类疫苗费用。按规定,二类疫苗销售加价比例不得超过进价的15%,17个疾控中心按30%-180%不等的加价比例销售二类疫苗,超标准收费975.1万元。二是22个疾控中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89.53万元,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等非项目支出。

(四)全省三峡库区外迁移民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安排,组织对全省17个市州、93个县市区、414个乡镇三峡库区外迁移民资金及移民安置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接收安置外迁移民5.3万人,累计收到国家拨付外迁移民资金12.22亿元,拨付使用9.69亿元。审计情况表明,各级政府和移民管理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移民政策,按照“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加强移民安置工作,外迁移民的安置和稳定情况总体良好,有力支持了三峡工程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移民资金401.42万元。主要是移民管理机构挪用187.12万元用于弥补自身经费超支,其他部门单位挪用120.97万元用于乡镇经费或抵扣村委会欠款等。二是自主外迁移民户口“空挂”。审计发现4126名移民户口虽已迁到安置地,但实际未在安置地居住,长期人户分离,占全省三峡库区自主外迁移民户口登记总数的12%。同时,由于少数安置地自然条件和民俗与原居住地反差较大,部分移民有回流意向。

(五)28个市县南水北调移民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省28个市县南水北调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及移民安置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1年底,28个市县共收到省拨南水北调移民资金124.35亿元,已拨付使用101.63亿元,结存22.72亿元。审计表明,南水北调移民工作进展顺利,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和移民安置情况较好,16.9万名移民生产生活总体稳定和谐,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的阶段性目标。审计未发现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明显违纪违规问题。

三、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宜巴高速等9个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的宜巴高速公路等9个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75.3亿元,到位资金420.59亿元,完成投资400.93亿元。审计情况表明:省交通厅和相关单位不断加强投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大监管力度,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工程5.6亿元。如宜巴高速公路7家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将桩基、桥梁、隧道等2.11亿元主体工程,分包给90家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或单位施工;武汉建工、中铁五局等5家施工单位,将武汉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中的1.47亿元主体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施工。二是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2.44亿元。如武汉地铁集团公司将概算外商业开发工程成本列入轨道交通工程,挤占项目投资5 396.05万元。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截留挤占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66亿元。如夷陵、秭归、兴山、巴东4县(区)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截留挤占宜巴高速项目征迁资金等1.57亿元。其中:降低补偿标准,截留征迁资金5 572万元;滞留欠拨征迁资金6 595万元;挤占挪用征迁资金2 297万元,用于工业园项目、乡镇广场和村民服务中心建设、发放补助和奖金等。同时,审计发现一些建设和监理单位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施工单位采取多报、重报、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高套结算单价等手法多计多结工程款,9个项目审计共审减投资4.83亿元。

(二)20个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省直泵站和17个地方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20座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12.67亿元,截至2011年9月底实际到位资金10.61亿元,实际支出8.59亿元,结存2.02亿元。17座泵站主体工程已经完工,3个泵站由于开工建设时间较晚,目前尚在建设中。审计情况表明,实施泵站更新改造,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有效地减少了涝渍灾害,安定了排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建设单位违规招投标、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工程4 638.73万元。其中:金口等9座泵站在机室扩建、公路修复、工程监理等项目中,未按规定招投标,直接发包施工或监理,涉及金额1 859.91万元;洪湖市大沙等9座泵站的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分包工程2 778.82万元,从中收取管理费153.06万元。二是13座泵站的建设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 458.42万元,用于建房、购车及各类管理费等支出。如团风县黄草湖泵站2009年用项目资金19.95万元购置丰田小车一辆,供县水利局使用;枝江百里州泵站、洪湖大沙湖泵站分别超概算列支管理费100.28万元和139.2万元。三是10座泵站的废旧设备及物资处置收入1 073.2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转入泵站管理处或下属单位,用于弥补经费支出。同时,审计还核减了18座泵站部分施工单位虚报、重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1 517.44万元。

(三)13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授权,组织对我省13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了公证审计。这1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41.94亿元,截至2011年底,实际到位资金176.07亿元,其中:国外贷援款4.55亿美元,国内配套资金144.47亿元。已完成投资177.81亿元。审计情况表明,有关地方和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协定》和《贷款协议》进行项目建设和财务核算,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2个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其中:亚行贷款污水和雨水处理项目计划总投资23.71亿元,建设期为2007年3月至2011年6月。截至2011年底,实际完成投资17.67亿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的74.53%。日元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计划投资4.13亿元,建设期为2004年3月至2011年8月。截至2012年3月底,实际使用贷款1.6亿元(其中:设备采购1.46亿元,人员培训0.14亿元),仅完成贷款计划的38.74%。在已使用的贷款中,设备采购耗时长达3年,部分设备到货后即面临淘汰或无法使用。二是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项目违规招标和转包分包工程3 562.73万元。该项目概算投资20.61亿元,完成投资17.94亿元。审计发现项目单位未经公开招投标,直接签订13个子项目1 352.45万元的工程施工合同;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将2 210.28万元工程违规转包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施工。审计还核减了该项目土建工程投资454.22万元。三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532.01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经费支出和考察学习等。如黄冈师院、湖北民族学院、三峡大学将日元贷款中青年骨干师资培训项目资金238万元,用于校领导及行政人员共77人次赴日本短期参观考察,占培训项目资金额的68.59%。

(四)援疆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对我省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2011年,我省援疆资金总额2.17亿元,其中: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48亿元,新疆建设兵团农五师0.69亿元。按照援疆总体规划和“民生优先”的原则,省本级和15个对口支援市共启动援疆项目52个,其中:省级36个,市级16个。审计情况表明,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启动以来,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对援疆资金和项目的管理,项目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1年9月,省级26个基建类项目中,已经建成7个,正在建设17个。审计发现个别项目招投标不符合规定、未按期竣工等问题,已督促援疆指挥部整改落实。

四、全省两项债务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全省普通高中债务调查情况

根据审计署等三部委要求,省审计厅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于去年下半年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情况进行了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省478所高中,除省本级2所在内的60所高中没有债务外,其余418所高中债务余额63.96亿元。这些债务主要发生在1999至2007年(大范围高中迁建)和2010年(危房改造),主要集中在县级高中和示范高中。全省348所县级高中债务余额46.2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72.28%; 268所示范高中债务余额52.96亿元,占债务总额82.81%。从债务资金来源看,拖欠工程款余额31.04亿元,银行贷款21.35亿元,集资等11.57亿元。债务资金用于教学楼兴建、改造和维修等60.92亿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1.83亿元,其他支出1.21亿元。

(二)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情况

去年下半年,组织对全省107个县(市、区)122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建设性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截至2011年6月,1227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中,有长期建设性债务的1192家,债务余额14.23亿元,平均负债119万元。其中:2009年以前的债务8.85亿元,2010至2011年6月新增债务5.38亿元。从债务资金来源看,施工单位垫支7.22亿元,个人集资借款3.67亿元,拖欠设备款2.77亿元,融资贷款0.57亿元。债务资金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及维修9.8亿元,医疗设备购置3.95亿元,辅助用房建设及维修0.48亿元。

(三)省级5家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投融资审计情况

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对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等5家省级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投融资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1年7月底,5家公司注册资本80.41亿元,其中:省财政注入资本金53.41亿元,占66.4%;其他资本金27亿元,占33.6%。现有子公司59家,基金管理公司4家,从业人员6961人;资产总额1 634.54亿元,负债总额1 087.17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5%。5家公司成立以来,取得营业收入59.79亿元,成本费用支出48.97亿元,实现利润10.82亿元。审计情况表明,5家公司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公益性、引导性、发展性要求,积极整合国有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发行债券和中期票据、组建银团等融资渠道,积极为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发展和其他政策性项目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融资难、债务重,偿债压力大。5家公司计划投资373个项目,投资总额2 347.65亿元,截至2011年7月底,已启动项目363个,融资328.16亿元。要完成全部计划项目投资,还需融资2000多亿元。受现时金融政策影响,平台融资难度较大。同时,部分存量贷款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偿债压力较大。如省交通投高速公路贷款733.23亿元,今年需还本付息88.8亿元。

2.部分投资公司将政府债券、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非计划项目12.62亿元。

3.资产负债损益不实26.06亿元。经审计,5家公司共审增净资产2.80亿元,审减负债10.23亿元,审增所有者权益13.03亿元。

(四)16个市县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我省农信社自2005年改革以来,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营效益明显改善,存贷款市场份额逐年提升,成为当地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0年末,全省农信社资产总额2 743.81亿元,负债总额2 598.72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82%和76%;存款总额2 191.85亿元,贷款总额1 325.85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92倍和1.95倍,分别占全省金融机构总量的10.19%和9.55%;2010年实现净利润16.47亿元,比2005年增长16.34倍。通过对16个市县农村信用社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基层农信社信贷管理不严,办理不规范信贷业务3.17亿元。其中:发放不合规担保贷款3 538.91万元,发放借新还旧贷款2 473.32万元,向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贷款1.74亿元,发放假冒他人名义贷款5 497.37万元,向入股股东发放贷款入股2 312.55万元。

2.抵债资产管理不善,潜在损失4 798.82万元。截至2010年末,15家农信社账面抵债资产余额1.48亿元,部分农信社因抵债资产接收手续不全、处置不及时等因素,形成潜在损失4 798.82万元,占抵债资产余额的32%。

3.少数农信社为追求业务规模或经济效益,违规办理债券、票据等中间业务7.77亿元。如荆门市联社占用县级农信社清算资金和债券7.58亿元,用于自营债券买卖;赤壁农信社信贷人员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时,未对贴现业务发票、合同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以虚假增值税发票贴现1 840万元,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4.部分农信社收支不真实、违规分红等9 386.77万元。如黄州区农信社将历年各项应列未列支出1 288.74万元长期挂帐;嘉鱼等5家农信社2006至2011年可供分配利润6 291万元,实际分红11 855.9万元,超额分红5 564.9万元。

五、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审计情况

今年以来,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对民生、社保资金和重点工程领域中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促进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改革、稳定和发展大局。审计共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各类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56起,涉案135人,涉案金额8 098万元。分析今年审计查出的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以下分析中,案件数和涉案金额有交叉):

一是涉及民生领域案件明显增多。共涉及案件28起,涉案金额2 177万元。随着财政投入民生的资金逐年增长和审计力度加大,审计发现民生领域的案件也较多,且集中发生在资金使用环节。一些项目单位和个人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手段,截留、套取、骗取民生资金。

二是工程建设领域违法案件仍然较多。共涉及案件21起,涉案金额3 955万元,平均案值188万元。审计的交通、水利等投资建设项目,在工程核算和补偿资金分配过程中,少数施工企业、工程管理和协调机构及工作人员,采用多报工程量、多结工程款、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挪用和套取资金,谋取不法利益。如中铁五局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项目部原经理与监理人员串通,虚报工程量,骗取工程建设资金103.91万元。

三是基层组织和关键权力部门成为移送案件高发区。共涉及案件29起,其中村镇基层机构9起,县级部门20起,涉案金额4 499万元。一些直接掌管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拨款和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部门和基层干部,以虚编重报项目、虚列支出、虚报冒领、违规收费等手段,收取、截留、挪用和套取资金。如兴山县水月寺镇宜巴高速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虚列征迁资金支出,套取补偿款28.87万元;阳新县白沙镇吕广村等5个村涉嫌虚报扶贫项目,套取资金13.26万元。

四是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