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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1-22 01:1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2年7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审计工作报告。为进一步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会议特作出如下决定:

1、省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对审计整改督办工作的领导,坚持审计整改约谈,不断完善审计整改督办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整改责任,切实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情况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

2、要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强对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教育,提高财经法制观念。

3、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本级政府认真整改落实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