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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发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7-26 01:59   [收藏] [打印] [关闭]

尹维真

(2012年3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省人大常委会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向大家汇报我的思想和工作。

我1955年12月出生于武汉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企业工作近六年,当过工人,做过基层团的工作。1981年3月调任武汉团市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部长、团市委常委。此后调任市委宣传部“五四三”办公室副主任、市文明办常务副主任。从1993年2月起历任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洪山区、江汉区区长,硚口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2005年6月当选武汉市政府副市长至2011年12月,先后分管城乡建设、国土规划、水务防汛、交通运输、武汉新港、地铁建设、行政司法、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航、铁路、航运、邮政系统及工青妇、残联等单位。去年12月调任省住建厅党组书记。期间,曾两次到中央党校进修培训,参加全国特大城市市长城乡规划研究班学习,在武汉大学、中南财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在职学习,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是不断向社会实践、向人民群众、向书本学习并汲取力量的过程;我迈出的每一步、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凝聚着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离不开所在单位同事和领导的支持帮助。基层工作的经历和较为系统的学习,增进了我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加强了党性修养锻炼,使我真正懂得:从政为官,就得为民办事、真抓实干、公道正派。

这次组织提名我为省住建厅厅长人选,深感责任重大,也很高兴有机会在更宽阔的平台上为人民群众服务。如果获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一定忠于职守,加倍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一、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保障民生大局。我从地方到省直部门工作,首要的是加强调研学习,抓紧熟悉省情民情和行业特点,尽快适应职务岗位需要。增加大局意识,将全系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实施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住建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定好位,瞄准全国同行业最高标准,凝神聚力,服务大局,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拓展工作思路,注重继承与创新结合,管理与建设并重,善谋与实干统一,当前与长远统筹,创新机制,改进作风,破解难题,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为民谋利,真抓实干。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严谨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不说大话、空话,多办实事好事。把为民谋利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是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当前,既要认真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又要特别关注做好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既要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又要注重农村环境整治;既要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又要加强规划引领调控;既要抓好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又要抓好建筑业做大做强,创造就业岗位;既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行政执法,又要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总之,要切实履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责,抓好宜居宜业环境建设,将保民生、促发展落到实处。

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承担起本部门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贯彻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作专题汇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做到有专人负责,让代表满意,忠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四、团结共事,廉洁从政。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良好工作氛围。牢记宗旨,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坚持做到淡泊名利、自重自省、清正廉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家属。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我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如果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正确对待,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