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拟任职发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7-26 01:58   [收藏] [打印] [关闭]

吴琦

(2012年3月2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

我叫吴琦。这次作为省监察厅厅长人选,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如下供职报告。

我于1956年8月出生,1973年在兴山县下乡当知青,1978年考入华中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1982年毕业后分配到省纪委机关工作,先后任调研室主任、办公厅主任,2000年任省纪委常委,2005年兼任省监察厅副厅长,2007年通过党代会选举任省纪委副书记。我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30年,对纪检监察事业有着深厚的感情。近年来,我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惩治腐败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统筹谋划,着眼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既注重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又注重保护、挽救干部,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次提名我为省监察厅厅长人选,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如果获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将牢记宗旨,依法履职,竭尽全力,不负厚望。

一、出于公心,恪尽职守,真抓实干,有所作为

监察厅不仅承担着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的重要职责,而且也肩负着惩贪治腐、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任务。只有一身正气、坚持真理、依纪依法、不徇私情,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监察职责。我一定出于公心,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不以感情代替原则,做到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在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纠风治乱、执法和效能监察等工作上,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主动服务、积极作为,雷厉风行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倾尽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廉政建设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脚踏实地研究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不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监察厅是政府的专门监督机关,更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我将自觉地加强法治修养,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始终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认真贯彻省人大的决议、决定,严格执行省人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有关议案,着力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工作,每年就行政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要求,勤政廉政,始终保持公仆本色

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办事,做到多沟通、多协商、多理解、多包容,与班子成员做政治上志同道合的同志、工作上密切配合的同事。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律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毫不放松地做好各项工作,心系人民、艰苦奋斗,永葆公仆本色。

无论这次能否被批准任命,我都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要求,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保障和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