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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孙应征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7-26 01:5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3条、第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12条、第13条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19条、第20条的规定,提请批准任命:

孙应征同志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武力同志为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光骏同志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胜坤同志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光圣同志为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古峰同志为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天宝同志为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新华同志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继洲同志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忠良同志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领先同志为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阳同志为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少宏同志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序军同志为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项金桥同志为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  命:

朱建桦、王秀瑞同志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崔伶娜、张石章、汪存锋同志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  敬大力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