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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陈水清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7-26 01:56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提请任命:

陈水清、熊亚平、余惠明、李成林、李志新、徐汉平、彭荆芳、陈茁、魏汉平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侯旺发为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陶雄平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先锋为湖北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移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先兵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少华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颜鹏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苏哲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余培为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吴涛为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李小菊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太平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玉珍的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夏建国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先锋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杨移的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秀斌的湖北省汉江中级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颢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院长  郑少三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