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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8-01-31 02:33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审判质量管理工作水平,持续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