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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热议“两院”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2-01 07:50   [收藏] [打印] [关闭]

1月31日,记者分头来到东湖大厦、浦项皇冠大酒店等省人大代表驻地,倾听代表们对“两院”报告的意见。

司法救济能不能扩大

在武汉代表团、荆门代表团,多名人大代表提出,目前法院的司法救济机制很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还有许多法院建立了司法救济专项资金,但规模普遍较小。司法救济面能不能再扩大些?力度能否更大一些?

省人大代表杜汉华举例说,如果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确实无执行能力,被害人一方的权益如何保障?还有,有些执行难案件,就是因为被执行人也是弱势群体,无执行能力,如何保证裁判文书如期兑现?

代表们建议,没有建立司法救济专项资金的应该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应扩大规模,扩大救济面,增加救济力度。

该资金可通过3种途径筹集,一是每年由财政部门拨付一部分;二是民政部门从救助资金中拿一点;三是接受社团、企业及个人的捐赠。

辨法析理让人服判

来自荆门的另一位省人大代表说,官司总有输赢,怎样做到让原被告双方都能服判?

他说,一方面,公正是前提。此外,法院、检察院应通过正确的引导,树立起市民正确、平常的法律心态。也就是说,要提高对案件辨法析理的力度——案子为什么要这样判?法律依据何在?赢者为什么能赢?输官司输在哪里?判决书要让人能看得懂,说理要充分,让人信服。

错案追究应推行

省人大代表吴永佩说,应该建立起针对办案法官、检察官个人的案件质量追责制度,减少错案。

吴永佩认为,办错案的,轻者应受处罚,重者应“丢饭碗”。只有建立这样的执法体制,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他说,同一件案子,在没有增加新的证据等因素的情况下,判决结果不能过于反复,应该有其忠实于法律的一种公信力。(余皓胡勇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