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罗清泉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任省长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1-30 03:18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罗清泉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当选为省长

昨日下午(1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洪山礼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潘立刚、任世茂、田承忠、黄关春、许克振、别必雄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罗清泉、李鸿忠、杨松、杨永良、王生铁、宋育英、周坚卫、刘友凡、蒋大国、罗辉、周洪宇、范兴元在主席台就座。

14时30分,执行主席潘立刚主持开会。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22人,实到71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按键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设立省十一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通过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办法,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总监票人是王保举,监票人是王亚利等15人。

14时45分,开始选举。各位代表认真填完选票后,依次走向投票箱投票。

15时25分,工作人员清点票数后,潘立刚宣布: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参加选举的代表715人,发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715张,收回715张;发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选票715张,收回715张;发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票715张,收回715张,选举有效。

17时25分,大会宣布选举结果:罗清泉当选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坚卫、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罗辉、周洪宇当选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兴元当选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丁小强等57人当选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鸿忠当选为省长,李宪生、郭生练、李春明、汤涛、田承忠、赵斌、张岱梨当选为副省长,郑少三当选为省高院院长,敬大力当选为省检察院检察长。代表们报以热烈掌声。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此次选举出的省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苏晓云、苗圩、张昌尔、李宪生、郑少三、苑世军、李明波、汤涛、吴永文,邓道坤、赵文源,郭生练、李春明,丁凤英,敬大力,驻鄂部队和省武警总队负责人王守志、魏哲,正省级老领导陈明,武汉市领导阮成发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