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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1-30 03:05   [收藏] [打印] [关闭]

听取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省高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执行主席刘友凡主持会议 罗清泉李鸿忠杨永良王生铁杨松出席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昨日上午在洪山礼堂举行(1月29日)。会议听取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刘友凡、周洪宇、王振有、赵斌、刘善桥、苑世军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罗清泉、李鸿忠、杨松、杨永良、王生铁、宋育英、周坚卫、潘立刚、任世茂、蒋大国、罗辉、范兴元在主席台就座。

9时整,执行主席刘友凡主持开会。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22人,实到688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道坤向大会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肩负历史使命,牢记人民重托,在中共湖北省委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人大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了应有的贡献。5年来,我省立法工作成绩显著,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积极开展,人事任免工作有序进行,代表工作明显进步,联系市县人大工作得到加强,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邓道坤在报告中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大负担的繁重任务。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官喜在省高院工作报告中说,5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新的成绩,较好地发挥了审判机关在保障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2008年,全省法院要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探索和谐司法新思路,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法院改革,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在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说,省检察院认真执行省十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改革,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努力推进和谐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出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苏晓云、苗圩、张昌尔、李宪生、郑少三、李明波、汤涛,赵文源、朱纯宣、高瑞科、贾天增、鲍隆清、韩忠学,郭生练、李春明,丁凤英、张荣国、翁行德、胡永继、周宜开、陈春林、武清海、宋德福,驻鄂部队和省武警总队负责人王守志、魏哲、赵北臣,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副主任委员蒋祝平,正省级老领导陈明,省检察院原检察长靳军,武汉市领导阮成发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

出席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了大会。(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