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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71件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1-19 01:54   [收藏] [打印] [关闭]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据报告,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16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1件,其中: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4件,财政经济方面的3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10件,侨务旅游方面的6件,农业和农村方面的9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1件。

周叶中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行政程序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处理;周冶陶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关注困难群体、建立司法救助体系的议案,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处理;周宗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议案、谢小青等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北省典当管理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处理;马海扬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处理。

代表联名提出的其他66件议案作为建议处理,连同大会期间已经收到的代表提出的42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本次会议闭会后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加强督办。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李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