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7-14 08:5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2月21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坚卫

各位代表:

我受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和清泉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之年。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取得显著成绩,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省委于2009年第四季度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一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了人大工作制度,规范了组织机构设置,强化了经费保障,增强了监督实效,在落实省委文件规定、加强人大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年来,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决议》要求,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不断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助推“两圈一带”战略顺利实施,促进“十二五”规划科学编制,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正,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在推进湖北科学发展的壮丽事业中谱写了人大工作的新篇章。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注重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注重增强工作实效,坚持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依法规范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探索和完善了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意见向党委报告、组织优秀人大代表作履职报告等方法,人大工作更加贴近中心、贴近民生。这些思路和措施,适应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使人大各项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为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8月,我们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分析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人大工作上新台阶;9月中旬,又与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联合组成督查组,分赴武汉、黄石、荆门进行专题督查;12月底,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关于全省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督查情况。省委要求各地要继续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和谐发展。

二、按照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总体目标和明确要求,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在形成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地方立法发挥着重要作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常委会承办了第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协助省委中心组举办了专题讲座,组织了系列宣传活动,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好评。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立、改、废相结合,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推动我省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紧密结合湖北实际,突出抓好涉及民生的重要法规的制定。去年共安排审议地方性法规9件,其中通过7件,一审2件;批准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和恩施自治州、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的单行条例等共18件;对全国人大下发的10件法律及法律性决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是改善民生、实现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将就业支持、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范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以明确规定,特别是根据我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规定了相关就业促进措施,体现了湖北特色,对于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教育公平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针对我省实际,在均衡发展与教育公平、学校建设与安全、素质教育、经费保障等难点问题上作出了符合省情的突破性规定,对进一步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现教育公平,维护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儿、流浪儿、孤儿等特殊群体受教育的权利,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企业工会担负着维护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责任。常委会制定的《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是我国首部针对所有类型企业工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在设置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开展职工心理疏导工作、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作出了创制性规定,为企业工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制保障,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工会工作水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常委会坚持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从实际出发,注重体现地方特色,努力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调整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规范了我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建设、管理、开发推广和服务支撑等工作。为整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顿建筑市场不良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保护条例》。为更好地发挥科协在推动科技事业和科普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

二是努力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常委会认真审视地方立法的形势任务,在注重经济立法、坚持急需先立的同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大立法力度,实现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数量型立法向质量效益型立法转变,从粗放型立法向精细型立法转变,从注重立新法向注重法的系统性转变。将年度立法项目严格控制在10件左右,全年社会立法项目占立法总数的67%,逐步提高地方法规的协调性、适应性。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畅通开门立法渠道,注重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有序地参与立法进程,是提高立法准确性的重要基础。凡是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规草案,我们都在“湖北人大网”上向社会全文公布草案内容和草案中的重点、焦点问题及相关背景资料。5月,向社会征求对《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仅“荆楚网”的点击量就高达10万余次,共收到修改建议461条,有多条建议被吸纳。为加强公众参与立法网络建设,我们建立了“立法论坛”。安排媒体现场直播和录播常委会分组审议过程,把审议情况原汁原味告知公众,获得广大群众和网民的好评,《人民日报》作了专题报道。发挥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立法顾问组的作用,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三是做好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2009年废止28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的基础上,去年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采取一揽子打包形式对3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修改,其中修改《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33件,废止《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北省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2件。这次集中清理工作量大,效果明显,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去年,我们备案审查了政府规章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61件。

三、坚持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

常委会围绕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运用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

一是着力推进省委重大战略决策的落实,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强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两圈一带”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视察了城际铁路、先进制造业基地、自主创新示范园区等重点项目,充分肯定和支持省政府把“两圈一带”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着力点,推动重点项目加速发展。同时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激活民间投资,保持重点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科学规划,不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将投资重点放在高新产业、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事业上;加强重点项目的监管,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省政府采纳了审议意见,加大了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与投资监管,抓紧建设了一批打基础、管长远、促转型、惠民生的重点项目,有力推进了“两圈一带”战略的全面实施。

制定“十二五”规划事关今后五年湖北发展大局。常委会高度关注“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围绕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三农”、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课题,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组织开展对“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集中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3月份和11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两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在11月份的会议上进行了专题询问,提出了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建议。这些工作为本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做了准备,省政府已将相关建议吸纳在纲要草案中。

常委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去年5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肯定了试点县市初步显现的工作成效,要求切实解决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短缺、项目衔接影响资源整合、扶持政策有待细化等问题。结合办理审议意见,省政府去年8月在通山召开试点工作会议,提出了12项新的支持措施,通过扎实推进基础建设,集中力量发展特色农业、特色旅游、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积极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投资159亿元,实施重点项目325项,进一步促进了试点县市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快建设农村综合便民平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着力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常委会注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一年来,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651件,接待群众来访1568人次,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信访事项953件,网上信访234件。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做好对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专题摘报和督查督办工作,加强对《湖北省信访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全年群众信访量比前年同期下降47.3%。

三是着力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对社会文化事业与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基层文化建设与宗教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肯定了省政府在健全阵地、完善功能、加大投入、提升素质、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要求政府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增强基层文化阵地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针对当前全省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要求全面贯彻执行宗教方针政策,探索依法管理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县级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建设,改善基层宗教工作条件,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和渗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常委会开展了《广告法》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执法机关加快修订、完善广告地方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促使违法广告尤其是五类重点违法广告得到有效治理。

梁子湖是我省第二大湖泊与重要湿地。常委会将梁子湖的保护工作列为监督计划的重要内容,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先后到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等地重点就梁子湖水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保护现状,指出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五大问题;2010年度“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把“加强节能减排,让湖泊休养生息”作为主题,对梁子湖水环境保护作了深度采访报道。在9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又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梁子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理顺管理体制,不断加大保护力度、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与水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对梁子湖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省政府及其部门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拿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梁子湖全部水域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四是着力于推进公平正义与司法公正,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全省法院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案件的立案和审判工作,发挥好司法建议的作用,切实保障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省高院加大了提级管辖、指定管辖、交叉管辖与审级监督力度,开展了三级法院行政案件质量大评查,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判的质量与效率。

开展了对《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执行的检查,促进其在全省的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已与审判机关和公安、司法等部门在建立健全司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交流衔接、监督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机制和司法联系会议、借调阅案卷、信息共享等制度以及民事行政抗诉办理具体办法等达成了共识,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难点问题。常委会还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就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到武汉、咸宁、黄冈开展了专题调研和视察,针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社会认知度较低、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不健全、法律适用分歧较大等问题,提出了相应建设性意见,受到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毒品是世界公害。常委会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开展了《禁毒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肯定了禁毒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指出我省毒情形势依然严峻,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综合治毒工作格局,加大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力度,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措施,构建禁毒工作社会化工作格局,强化禁毒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上升趋势。

五是增强监督实效,完善方式方法。常委会坚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敢于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

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2010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大对计划、预算的监督力度;对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跟踪调研,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实;编印《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手册》,为代表开展预算审查提供理论和实务支持。在审查财政预决算时,加强与省政府沟通协调,完善部门预决算审查机制。去年7月,在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一方面,常委会负责同志把审计报告中涉及到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开会,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另一方面,常委会作出《关于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决定》,要求省政府责成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认真整改,逐条落实到位,对屡查屡犯、问题较为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依法追究责任,整改情况要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这些接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审议意见,加大整改力度,查处经济违法案件43起,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49亿元,到第四季度完成整改93%以上。

监督农村饮水安全,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去年9月,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规划、水厂与管网的建设和管理、资金筹措、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卫生厅、环保厅等6个部门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并对2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答复。在审议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决议》。会后,常委会还对该决议和询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取得实效。这些做法,把会前专题调研、会中专题询问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等多种监督方式进行综合运用,既创新了监督方式,推动了政府工作,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是我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次创新和突破。

四、改进代表和任免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不断改进代表工作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努力为代表依法行使职务提供良好服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为代表依法行使职务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坚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寄送资料,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和常委会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培训,宣传代表典型事迹,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和时间,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直接选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和视察,在掌握情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和视察报告,为“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加大督办力度,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539件,常委会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各位副主任领衔督办关于加强四湖流域总干渠污染治理、加大矿区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力度、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合理增长机制、鄂东宗教文化旅游区建设等10件重点建议,代表工作机构注意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11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所有代表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提出建议的代表。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立法律援助长效保障机制、兴修水利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启动第二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等代表们关注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代表行使职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对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等4件代表议案,相关专门委员会开展了深入调研,进行了认真审议,启动了法规立项和草案起草的调研工作。

三是做好基础性工作,为今年举行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做好准备。今年将要开展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去年选举法修改后的第一次换届选举,将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高度关注地方政权建设,举办了两期选举法学习培训班,启动了《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去年11月的常委会会议对实施细则草案进行了一审,拟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四是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执行《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4人次,其中,决定任免了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保证了我省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是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印发专门委员会的专题调研报告,两个报告一起审议,提高了审议质量;在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专项报告的过程中,适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提升监督的效力;把“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使监督工作更具实效。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尤其是加大了常委会新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解读,及时在省内主要媒体进行立法宣传,增强了社会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作用,将常委会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为公民更好地知情知政、有序政治参与作出积极努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紧密结合湖北实际,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举办了5次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注重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围绕审议议题和省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如关于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受到国务院领导的重视,财政部新增我省转移支付9亿元,支持我省加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关于湖北省“十二五”规划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调研报告、关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调研报告、关于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等,受到时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对多篇调研报告作了批示。配合国家和我省外事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外国议会间的交流,先后接待了欧洲议会、南非议会对华关系代表团等外国议会代表团,组团出访了美国、英国、意大利、巴西等国,广泛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成就,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促进了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注意加强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增进联系、相互学习,共同做好人大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上下联动开展工作、业务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州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联系。各市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各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了全省人大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机关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六型”机关建设,按照省委“六个一批”的要求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了厅、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通过“两推一述”和从基层公开选拔的方式任用了一批处级干部;主动要求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并认真整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抓好“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培训,加强机关党建,完成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执行力,机关工作效能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服务,为他们工作、生活提供良好条件,常委会及机关形成了团结和谐、运转协调的良好氛围,凝聚力、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回顾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新的进步,这是省委正确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人民、全省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如何强化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落实率,进一步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关服务保障,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不断加以解决。

201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是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的第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民主法制建设为主要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为推动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发挥职能作用。

以提高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今年拟安排审议湖北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消防条例、湖泊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草案10件左右。继续搞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解决好现行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问题,使地方性法规更加科学、统一、和谐。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完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加强立法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选择典型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使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省情实际,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以增强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开展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自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扎实推进跨越式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推进和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组织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央扩大内需湖北新增投资项目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价、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台湾工作、专利保护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湖北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开展对“引江济汉”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督促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省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司法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完善跟踪监督的方式方法,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我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做出决议、决定。

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做好各项服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邀请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立法、监督、视察、调研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继续采取“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定期现场督办”等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在省委领导下,做好选举法修改后的首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保证基层政权建设的顺利进行。

以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规律和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做善于学习、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亲民爱民、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贯彻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体现人大工作特点的充满活力的工作机制,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地方议会的联系交往。加强对人大制度理论的研究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使省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各位代表,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力保障,是荆楚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更是我们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共和国的旗帜上洒满了荆楚仁人志士的鲜血,这片热土期待着振兴腾飞,6100万湖北父老乡亲盼望着省委、省政府带领他们实现跨越式发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湖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而努力奋斗!

(来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