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2-24 01:39   [收藏] [打印] [关闭]

执行主席罗辉主持会议 李鸿忠王国生宋育英等出席

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关于接受罗清泉同志、周坚卫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通过会议选举办法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保林、通讯员王艺园)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洪山礼堂举行。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罗清泉同志、周坚卫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刘友凡、罗辉、阮成发、应代明、黄关春、刘善桥、肖旭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鸿忠、周坚卫、侯长安、任世茂、蒋大国、周洪宇、范兴元在主席台就座。

下午3时,执行主席罗辉主持开会。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23人,实到代表632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2010年,全省法院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服务大局,执法办案取得新成绩;为民司法,服务群众取得新进步;开拓创新,完善机制取得新突破;强本固基,自身建设取得新发展;强化监督,司法公信取得新成效。

2011年,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湖北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10年,省人民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人大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实现湖北“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罗清泉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周坚卫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大会表决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王国生,宋育英,杨松、苏晓云、张昌尔、李宪生、黄先耀、李春明、吴永文、张岱梨、汪金玉、尹汉宁,郭生练、田承忠、赵斌,李佑才、周宜开、陈春林、仇小乐、吴秀凤、郑心穗、陈柏槐,范骁骏等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生铁,中央第五地方巡视组副组长李明波,正省级老领导陈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文源,武汉市领导唐良智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

出席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