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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务实 忠诚履职 积极作为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6-01-30 00:4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5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突出重点科学立法

先后审议17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已通过11件

批准武汉市6件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

批准“一州两县”5件单行条例

颁布《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

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抓紧制定《湖北省价格条例》

对现行188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29件、废止1件

启动《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工作,《条例》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修订颁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湖北省旅游条例》

报请省委转发《关于推进设区的市、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指导意见》

直面问题依法监督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8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3项专题调研和1次专题询问

开展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6类28项企业不合理负担问题进行跟踪督查,促进问题整改落实

首次将社保基金预算纳入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范围,首次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纳入常委会审查范围,实现预决算全口径审查监督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片区和插花贫困地区进行执法检查,提出改进工作的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重视和解决

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

开展以“防治大气污染、守望荆楚蓝天”为主题的“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

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

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883件次,主任会议成员阅信接访包案103件次

首次安排法规实施机关向常委会会议书面报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8件法规实施情况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相继作出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9项决议决定

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考察20多个重点企业和重大在建项目,听取36个省直部门的汇报,撰写提交7份调研报告,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提出意见建议

先后出台湖泊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

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9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免去省政府副省长各1人

制定《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并已付诸实施

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启动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及移动终端APP建设

先后组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长江经济带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等25个专题开展调研

服务在鄂全国人大代表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议案15件、建议380件,其中有两项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20件重点建议予以重点督办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320多位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共走访代表860人次

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00多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280人次

改进作风增强合力

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执法检查230多次

组织制作电视专题片《牢记人民重托》,展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重大成就

开通湖北人大微信公众号,通过微博直播人大履职过程

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立法调研,开展农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1380人次

积极开展与英国、荷兰等外国地方议会和友好团体交往,接待美国、俄罗斯、法国等6个国家议会和代表团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