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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6-01-31 00:44   [收藏] [打印] [关闭]

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李鸿忠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昌尔、李春明、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乔余堂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64人,因病因事请假2人,实到6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章新生作的关于《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据介绍,29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表们一致认为,为了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条例非常必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全国是率先之举;草案内容体现了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精神,符合我省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成熟。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些意见,提出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草案修改稿),并将提请各代表团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