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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1-18 00:13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湖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面对特大洪涝灾害和经济下行双重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抗洪救灾和促进经济发展,全省经济保持“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经济运行平稳向好,“支点”建设稳健有力

抗洪救灾夺得重大胜利。面对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周密部署、科学应对,干部群众戮力同心、众志成城,15万军民集体上堤、严防死守,101个省直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抗洪救灾、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实现了大江大河干堤安然无恙,大中型水库无一溃坝,百万受灾群众有序安置,恢复重建有序有力,夺取了抗洪救灾的重大胜利。7.4万户倒损房屋群众春节前可以全部搬入新居。

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省委省政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狠抓企业减负解困、稳定民间投资和工农业生产,最大限度降低洪灾影响,力促经济稳中向好。预计全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8%。我省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较去年同期虽有所下降,但仍稳定在合理区间,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国家战略落实有力。坚决抓好国家战略湖北实施,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编制完成《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环保新规,大力开展“查、关、治、罚、复、退”长江大保护行动,着力优化沿江生产力布局。对沿江488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开展分类整治;对沿江367座非法码头拆除完毕。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实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全覆盖。长江和汉江干流水质状况总体优良。出台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成功举办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57个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

重大支撑不断夯实。农业生产保持稳定。粮食总产量510.8亿斤,油菜产量连续21年居全国第一位。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四湖流域综合治理、汉十铁路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扎实推进,汉孝城际铁路建成营运,天河机场三期主体工程竣工,武当山机场建成通航;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204公里,铁路营运里程达到4060公里,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734万千瓦。要素保障总体稳健。全省金融机构新增贷款首次突破5000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发行企业债券合计超过1400亿元;全省年发电量达到2493.6亿千瓦时;争取国家下达我省土地利用计划27.92万亩,居全国第5位。

(二)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动能转换步伐加快

“三去一降一补”落实坚决有力。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出台实施湖北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6个专项行动方案及降成本等配套政策。钢铁行业压减炼钢产能338万吨,此外,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16万吨、落后炼铁产能60万吨,武钢在鄂压减生铁产能319万吨、粗钢产能442万吨;煤炭行业压减过剩产能1011万吨;两个行业均提前两年超额完成与国家签订的三年目标任务。开展降成本政策“大督查、大跟踪、大监督”行动,全年降低企业综合成本800亿元。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面积较2015年底减少1845万平方米,下降25.5%。精准扶贫、绿色发展、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补短板”步伐加快。

产业结构持续改善。印发实施《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和《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1、工业“双九双十”行动2、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和“五个一百”工程3,继续抓好六市一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4和五个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5,产业结构出现积极变化。突出表现为“四升”:服务业占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44.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17.5%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提升到2.46∶1,非公有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比提升到75%左右。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比达到39.5%左右,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6.6%左右,新增稻田综合种养面积80万亩左右。

新经济加快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出台促进新经济发展、创新创业、“互联网+”、大数据发展等政策,大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航天产业基地等一批“国字号”新兴产业项目落户湖北。“楚天云”、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加快推进。新建5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2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达到4000多家;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4000家,涌现出卷皮、斗鱼、盛天网络、宁美国度等一批互联网代表企业。全省R&D经费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电子商务交易额预计分别达到630亿元、927亿元、5.4件、1.39万亿元,均保持中部首位。

绿色发展力度加大。深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出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管理办法,全省三分之一的国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管理,率先在全国出台土壤环保地方性法规。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政绩考核体系,3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66.7万亩;推进白鹭湖等12处重点区域退垸(渔、田)还湖,推进洪湖等拆除网箱养鱼设施。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在全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省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达到20家。碳排放权交易量、交易额居全国首位。全省17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均值下降16.9%。预计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四项污染物排放可全面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区域城乡发展趋向协调。“两圈两带一群”“一主两副多极”等区域发展战略成效明显,武汉市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襄阳、宜昌经济总量均有望突破3600亿元。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汉江生态经济带、黄梅小池开放开发、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等区域合作步伐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大,全年新增146万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全省常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分别达到58.1%和38.9%,同比分别提高1.2和2.1个百分点。

(三)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放管服”向纵深推进。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94项。在全省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6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7登记制度,全省市场主体达到406.32万户,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94.41万户。全面实行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快。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和目录清单制度,加大取消、暂停征收49项收费和基金项目政策的落实力度。

重大专项改革取得新进展。开展中央已出台改革举措及中央在鄂改革试点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工作,一批国家级改革试点进展顺利。由省领导领衔推进的26项省级年度重大改革项目取得明显成效。价格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全面“营改增”改革减税效果显著。省出资企业调整重组、股权多元化改革扎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互联网用电支持政策出台实施,企业直供电交易超过300亿度。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多规合一”8等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开放型经济水平不断提升。湖北自贸区正式获批。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武汉市获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襄阳保税物流中心、武汉新港空港综保区、武汉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等建设稳步推进。汉口北获批中西部首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粤港澳经贸洽谈活动等签约的一批重大项目进展总体顺利,全年实际引进省外资金8993.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01.3亿美元。来鄂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达到254家,居中部首位。天河机场开通国际航线位居中部首位,航空口岸出入境人数突破250万人次。中欧班列(武汉)发运量、回程货量居全国前列。

(四)民生事业不断改善,共享发展取得新进展

精准扶贫有力推进。统筹推进“五个一批”9、脱贫攻坚“十大工程”10、“千企帮千村、脱贫奔小康”等行动计划。认真落实省市县三级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全省共派出5579个扶贫工作队,帮扶48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精准脱贫成效明显,全年出列1601个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26.7万人,脱贫147万人。

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积极做好去产能分流职工安置、大学生就业等工作,发放稳岗补贴10.1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73万个;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0.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1%。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年实施棚户区改造39.6万套,其中货币化安置20.8万户。推进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整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成预登记2.2万家单位、99.1万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实施临时救助。

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完成新建、改扩建489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2.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1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率分别为65%和35%。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快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基本消除13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空白县。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完善,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5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困难之年取得上述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周密部署、有效应对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加强监督、有效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及中央在鄂单位鼎力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同舟共济、艰苦奋斗、奋力拼搏的结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全年GDP、投资、消费、出口、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等5项指标难以完成计划目标,这既有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规律作用和我省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也反映我省在调整结构、转换动力、优化环境、更加科学地制定计划等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民间投资增速“断崖式”下降,制造业投资持续走低,要素保障绷得较紧。新经济块头偏小,新增动能难以弥补旧动能减弱的缺口。二是短板制约比较突出。经济结构不优、创新驱动不强、绿色发展不足、对外开放不够等短板问题比较突出,通过法治化、市场化的办法解决深层次矛盾不够,找准薄弱环节持续用力、精准发力打“攻坚战”“歼灭战”不够。三是实体经济困难不减。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的现象比较突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仍然不优,审批、监管、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民营企业享受政策仍存在事实上的不公平,制度性交易成本及物流、融资、人工、用能等综合成本仍总体偏高,企业对改革政策的获得感不强。四是运行风险不容忽视。房地产市场分化加剧,武汉市房价上涨过快与部分市县去库存压力大并存。企业“三角债”问题突出,金融机构关注类贷款增长较快。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增长放缓带来的就业和居民增收“滞后效应”逐步显现。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面临的环境刚性约束、环境“邻避效应”11制约加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环境

2017年,我省经济发展的宏观面、基本面、市场面等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总体仍处于结构调整期、新旧动能转换期,经济发展仍有条件保持总体平稳。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复苏疲软、走势分化的格局不会改变,经济运行的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美国及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长可能略有加快,欧元区、日本短期内很难摆脱低增长状态。美联储加息、OPEC石油减产等政策“溢出效应”将逐步显现。IMF预测2017年全球经济增长3.4%,略高于2016年的3.1%,但还有可能变动。从国内看,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地区分化、产业分化、企业分化加剧,新旧动能转换稳步推进,区域经济轮动发力,总体仍将处于“L型”筑底阶段。预计2017年经济将继续保持总体平稳态势。从我省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与发展“短板”制约的深层次矛盾叠加,创新创业、改革开放、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等新动力增强与传统“三驾马车”动力减弱叠加。预计2017年我省仍将延续总体平稳发展态势,经济增速与2016年大体持平。

(二)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要召开,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正确处理“五大关系”,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稳步推动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三)2017年计划指标考虑

建议2017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按增长8%左右安排,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的结果。兼顾指标的协调性、匹配性,建议按工业增长7.5%、投资增长13%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出口增长3%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安排(详见附件1)。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必要性。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看,我省经济增速有所下调、保持中高速增长是必然规律;从计划执行情况看,近两年目标定得比较积极,要素保障等各方面绷得比较紧,目标没有全面完成,适当下调目标是必要的;从衔接全国、周边省份计划指标、省“十三五”规划目标,以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保障就业和收入、维护大局稳定看,以上安排也是适中的。二是可行性。从外部环境看,全国2016年四季度以来经济走势好于预期,宏观环境总体有利。从我省发展基本面看,总体仍处于积蓄能量的释放期、爬坡过坎的发力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期,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的基础仍然较好,政策机遇叠加的优势没有改变。从项目支撑看,项目有储备。初步摸底,2017年全省拟推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445个,其中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2770个;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工业增长点2486个,同比增加118个。东风本田三厂、通用二期及发动机、格力智能产业园等一批重大工业增长点将加快建设。企业效益有所改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持续收窄,用电量、货运量、信贷量等先行指标保持稳定。从政策支撑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创新创业活力不断释放,发展新经济、“补短板”等政策抓紧谋划,湖北自贸区等100多项国家级和80多项省级试点示范加快实施,改革红利逐步进入释放期。

综上,以上安排符合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赶转并重”要求,有利于为调整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防范风险预留空间,有利于保持定力,把主要精力转变到以提升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轨道上来,也有利于合理引导预期,提高计划的严肃性、科学性。

三、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建议

(一)着力稳定经济增长

1、进一步营造抓发展的环境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好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高广大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掌握新方法抓发展的认识和能力。加快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研究制定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发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加强规划计划、经济形势、重大工程项目、政策措施、发展环境、发展成果等解读宣传,引导良好发展预期。

2、狠抓“三个重大”12落实。健全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问责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13,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估,着力解决基层和企业反映较多的政策解读宣传不够、享受政策不公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政策落地生根、惠及实体经济。抓好“十三五”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建立完善“三个重大”推进机制,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把“三个重大”实施情况纳入省政府专项督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3、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健全经济形势调研、联席会议、经济监测预警、新闻发布等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健全经济安全形势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引导良好发展预期。建立完善新经济、调查失业率、区域和行业经济比较分析等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统计制度。建立完善政策预研储备机制,加强部门和上下之间的政策协调。加强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建设用好“楚天云”、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等平台支撑,创新经济形势分析方法。密切关注资源能源价格走势,加强超前预警,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确保能源、用工等要素保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二)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开展2016年“三去一降一补”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改革成果等进行专项督察和评估,对无效和低效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

4、扎扎实实化解过剩产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统筹处理好去产能与稳定供应、优化结构、转型升级的关系。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更加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更加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更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推进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落实国家部署,研究部署对火电等产能过剩领域的去产能,对“地条钢”严格清理查处、坚决关停。实施煤炭去产能工程,省内煤炭生产企业两年之内全部关闭。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严格落实环保、价格、质量、安全、能耗、技术等政策和标准,促进“僵尸企业”出局。深化价格改革,加快形成比较灵敏、真实的反映市场变化的成本定价机制。

5、加大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落实国家“补短板”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湖北省“补短板”行动方案。围绕制约湖北发展的经济结构不优、创新驱动不强、绿色发展不足、对外开放不够等短板,制定提出未来2-3年内能够取得明显突破的“补短板”具体任务。2017年拟重点启动实施“十大工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339万亩,补建332万亩;力争通过3年的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814.2万亩、补建1327.8万亩。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再解决200万人(含精准扶贫人口5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力争三年内完成953万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任务。实施乡镇污水治理工程。启动实施全省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力争今明两年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4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力争到2019年全面完成33.82万户、94.9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投资100亿元以上,基本解决全省农网存量“低电压”和供电卡口问题。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新增天然气管道300公里,实现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天然气使用全覆盖;新增100万KW新能源装机,力争新能源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实施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养护体系建设工程。先期选择30个县市开展试点,新增床位6000张。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和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工程。重点推进五大湖泊和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加固及连江主要支流堤防整治工程,启动武汉市城中湖泊治理。2017年力争完成5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开工建设4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海绵城市80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重点推进樊口二站、金口二站、童家湖等12处新建或改扩建泵站项目。实施机场建设工程。加大民用、通用机场建设力度,力争每个市州都有建成、在建或开工建设的机场。

6、扎实开展新一轮降成本。2017年上半年再开展一次降成本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察和评估,全力抓好国家降成本政策的落实到位。加大向内挖潜力度,研究制定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物流、用能、融资、人工成本等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降本增效。加强价格成本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7、稳妥有序“去杠杆”。盯住政府、企业、金融、居民四张资产负债表,分类推进去杠杆。加强对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性投资平台存量债务和发行工作的监管,动态掌握有关情况,有效管控债务风险。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因地制宜加强探索,形成3-5家市场化债转股典型案例。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更多企业在“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推进市场“出清”。

8、积极推动去库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实施“分类调控、一城一策”。武汉市要重点抓好稳市场、控房价、防风险工作,有效抑制炒房行为。房地产库存消化压力较大的县(市、区)要统筹用好棚改货币化安置、公积金政策支持、鼓励新市民购房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统筹好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发展,加快完善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条件,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

(三)着力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9、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狠抓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业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着力调整农业结构,继续推进水稻产业提升计划、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建设,示范推广“粮改饲”,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积极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工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农业品牌的创建力度。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

10、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兼顾当前与长远,抓紧恢复重建水毁农业基础设施,帮助受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恢复生产。推进“粮安工程”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湖堤河堤整险加固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完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维护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排灌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农业科技,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加快实现由“藏粮于库”向“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转变。

11、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抓好试点示范县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做大做强湖北“12316”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农村电商,鼓励电商企业与农村合作组织合作,加大产地标准化、检验监测、质量品牌、物流配送、公共平台等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积极发展全域旅游。加大农业就业技能培训力度,结合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打工收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政策。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四)着力振兴实体经济

12、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作为振兴实体经济的第一动力。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全省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推动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大力推进武汉东湖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尽快开工建设精密重力测量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落户湖北,积极支持武汉争创国家科学中心。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众筹和科技保险,为发展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力争2017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950亿元,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校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突破120家,新增在孵企业5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500家。

13、全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既要争第一,更要争唯一”,着力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充分发挥长江质量奖和湖北名牌激励作用,制订并推动实施湖北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行动纲要,在汽车、纺织、建材等9个领域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4、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贯彻落实《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纲要(2015—2025)》和《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着力抓好具体行动计划实施。深入实施“两化融合”、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重点围绕智能改造、节能减排、质量品牌、安全生产等领域,全面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重点抓好东风本田三厂、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异地技改等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大力推进14个国家级、26个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和10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抓好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

15、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实施《湖北省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的若干意见》,加快建立符合新经济发展特征和适应其需要的政策支持、政府服务、软硬件支撑体系。抓紧出台实施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实施方案。改善制度供给,引导创新要素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6大产业16个高端细分领域聚集。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国家级基金投资湖北,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作用,支持种子期、初创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6100亿元。

16、着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抓好国家“十大扩消费行动”14政策落实,制定出台湖北扩大居民消费实施意见,促进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体育等五大幸福产业发展。改善提升消费环境,扩大有效终端消费。组织召开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营造抓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抓好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和“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15落地。积极支持武汉、宜昌、襄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冷链物流、停车场、充电桩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武汉、黄石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实施乡村旅游融合工程,举办湖北乡村主题游系列活动,加快创建12家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争取2017年全省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突破25家,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突破150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17、着力缓解实体经济现实困难。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合作,推进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开展政府拖欠企业债务、大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货款、企业“三角债”专项清理行动。依法组织征税,进一步降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在依法依规条件下积极探索出台一批招商引资新政策。

(五)着力促进投资平稳健康发展

18、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实省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选取200个左右省级重点项目大力推进,通过优先供地、维护建设环境、银企对接、用工对接等政策措施给予支持。继续执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对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的项目,在争取中央相关项目、资金支持时给予优先安排。实施“一把手”领衔抓项目行动计划,每个市州明确三个重大项目,由地方“一把手”亲自主抓,省“一把手”亲自督办。加快武汉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航天产业基地、上海通用武汉分公司二期及发动机项目、东风本田三厂、天马第6代低温多晶硅生产线、汉十高铁孝感至十堰段、郑万铁路、蒙华铁路、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汉江五级枢纽、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蓄洪工程等一批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抓紧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荆州机场、呼和浩特至南宁高铁湖北段、黄冈至黄梅高铁、若干过江通道等一批重大项目新开工;抓好三峡枢纽铁水联运江北铁路、仙桃经洪湖至监利铁路、京九高铁麻城至黄冈段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启动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19、大力推广PPP项目模式。开展全省“PPP项目落地年”活动,营造齐抓PPP工作的良好氛围。抓好项目策划储备和宣传推介。围绕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等传统基础设施七大领域,建立策划储备、前期推进、在建、竣工运营四个阶段的PPP项目库,加快建立省级层面的“三库一平台”16。抓好试点示范。选择有稳定现金流、投资规模较大、长期合同关系清楚、技术发展成熟的项目先行试点。抓好我省第一批37个入选国家发改委项目库的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抓好配套服务,加强政策解读,简化办事程序,提倡“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责任规范等地方性法规,解除各方后顾之忧。继续实施促进民间投资五大专项行动17,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20、狠抓重大项目谋划争取。制定出台扩大有效投资三年行动指引,抓好“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的分年度滚动实施。推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健身、提质、做实,深化重点项目商业模式、投融资模式、运营模式分析研究,进一步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围绕灾后恢复重建、重大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绿色消费、通用航空、“十大扩消费行动”“互联网+”、新兴产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通物流融合、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流域综合治理等领域,抓紧策划一批重大项目,及时充实调整“十三五”项目库,为争取国家支持、招商引资做好准备。紧密跟踪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动向,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及时汇报衔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等资金争取,确保额度稳中有增。

(六)着力推行绿色发展

21、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构建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1+5+N”18规划体系。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编制融资规划,为项目落地提供投融资支撑。抓紧编制长江、汉江、清江沿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沿江重化工和造纸项目进行分类治理,积极采用PPP模式、集中治理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向长江排污问题,使经过治理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尽快复工或建设。加快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武汉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工程、长江中游“645”深水航道整治、四湖流域综合治理、鄂东六大水系治理19等一批重大项目深化前期工作或落地实施。推进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浠水经济开发区等国家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争取国家尽快出台实施《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引调水工程对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影响及对策研究,争取国家加大对影响区域的生态补偿力度。统筹谋划做好“水文章”,树立全流域综合治理的思想,统筹考虑长江干支流、河湖水系,抓紧谋划推进一批跨区域、跨流域的水利和生态项目。

22、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实施自然资产负债表、离任审计、环保督察、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大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执行《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严格实施排污许可、环境司法、信息公开和公益诉讼等制度,切实落实企业的责任。严格落实地表水“河长制”,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实施意见。强化绿色金融等市场机制,推进实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抓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

23、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严格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在工业、建筑、农业、商贸服务等领域继续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完善小火电监管方法,对全省313个小火电机组,分类整治规范处理。重点抓好20家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抓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利用创新试点。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2017年力争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项目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项目预制率30%以上。大力推进碳排放权、节能量、排污权交易。

24、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开展造纸、磷化工等十大行业专项治理,推进乡镇污水、城市黑臭水体、城乡生活垃圾污染整治。按照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的目标,在未达标地区建设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沿长江、汉江、清江两岸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要确保达到更高水平。

(七)着力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25、以湖北自贸区建设引领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全力抓好湖北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落地实施,加快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三大片区建设,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抓好《武汉城市圈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以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全球跨境电商光谷论坛等为抓手,用足用好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商政策优势,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6、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一主两副多极”战略实施,更大力度支持“多极”发展。积极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复兴大武汉;积极支持襄阳和宜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培育和形成“多极发展”格局,着力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较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成为新兴增长极。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加强省级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抓好促进中部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快“两圈两带一群”一体化发展步伐,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汉江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黄梅小池开放开发、三峡对口支援等区域合作。加强招商引资,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京津冀等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合作,继续办好粤港澳经贸合作洽谈会等品牌招商活动。

27、促进高水平双向开放。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放宽投资准入,扩大服务业和制造业开放,深入推进武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在全省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式。支持新港空港综保区、黄石棋盘洲、宜昌三峡、襄阳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推进外贸主体培育“三项工程”20,加快引进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争取世行贷款等国外贷款,推动资本、技术等国际合作。更大力度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境外投资“双重工程”21,加快推进57个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八)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28、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再下放一批审批权限和审批事项。加快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加强省投资项目联审平台推广应用,扩大信用信息联合惩戒和激励应用领域。推进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有序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推进大数据试点示范和创新应用。

29、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平等保护,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制定出台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抓好湖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实施。大力推进省出资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点推进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22分离移交工作。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交通、环保、医疗等领域价格改革。推进全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现全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到330亿度。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力争新增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

30、加强改革试点示范。完善年度重大改革项目推进和督察机制,促进改革政策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等国家级改革试点,以及“多规合一”等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改革试点评估,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复制推广。

(九)着力防范和处置各类风险

31、加强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加强监管协调,既要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又要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要推动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抓好企业债风险防范和监管。

32、着力稳定财政金融运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沉淀资金,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及效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高度关注创新金融产品、新兴服务业模式等存在的潜在金融风险,加大打击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诈骗等不法行为。

33、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严明责任、严明作风、严明纪律,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监管执法,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双随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抓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有效化解项目建设中因“邻避效应”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34、打好扶贫攻坚战。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和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确保完成年度9个贫困县摘帽、1520个贫困村出列、易地扶贫搬迁40万人、减贫128万人的目标任务。

35、抓好就业工作。完善稳岗补贴、转岗和就业培训、失业保险等政策,引导企业少裁员和不集中裁员。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等政策,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0万人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争取国家在我省县级市区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实施“我选湖北”23计划,把更多的省内高校毕业生留在湖北,把更多省外优秀高校毕业生吸引到湖北。

36、抓好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法定人员全覆盖。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7年安排各类棚户区改造41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

37、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全面改薄”24工程,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再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大力推进“健康湖北”建设,抓好深化医改“两控四改”25落实。积极推进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村福利院达标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省博物馆三期扩建工程、广电传媒基地、省档案馆新馆等项目建设。促进体育等其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附件:1.2016年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目标建议

2.名词解释附件2

名 词 解 释

1、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指打造一批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品牌、一批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一批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县市。

2、工业“双九双十”行动:“双九”是指《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中提出的九大主要任务、九大重点工程,即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推进“两化”深度融合,重点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四基”发展,提升工业基础能力,重点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质量品牌建设,重点实施企业精细化管理推广工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制造业转型步伐,重点实施智能化技改工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制造业服务化,重点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坚持以开放促发展,深化产业国际合作,重点实施制造业国际化工程;加快多层次人才培养,充分释放人才红利,重点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双十”是指十大领域和十大领域重点项目包,即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十大领域,并滚动实施十大领域重点项目包。

3、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指重点抓好100个服务业改革试点和示范园区,重点培养100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重点扶持100家服务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100个服务业知名品牌,重点推进1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

4、六市一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包括黄石市、宜昌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十堰市、武汉市硚口区。

5、五个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包括黄石市、潜江市、大冶市、钟祥市、松滋市。

6、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原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五个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企业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7、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8、“多规合一”:指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融合到一张可以明确边界线的市县域图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以解决现有的这些规划自成体系、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

9、脱贫攻坚“五个一批”: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10、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指整村推进工程、职业教育培训工程、扶贫小额信贷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电商扶贫工程、旅游扶贫工程、光伏扶贫工程、构树扶贫工程、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工程、龙头企业带动工程。

11、邻避效应:来自英文Not In My Back Yard,各单词首个字母组成NIMBY,指人们担心某些项目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带来负面影响,希望该项目“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反对行为。

12、“三个重大”: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一系列支撑“十三五”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

13、“双随机一公开”: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14、“十大扩消费行动”:指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绿色消费壮大行动、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

15、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指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商贸服务、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健康和养老服务、房地产等10个行业年产值(营业收入或销售额)均达到3000亿元以上。

16、PPP“三库一平台”:指项目库、专家库和咨询机构库以及PPP项目推介发布平台。

17、民间投资五大专项行动:指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清理专项行动、金融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民营企业培育和提升专项行动、优化民间投资环境专项行动、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专项行动。

18、“1+5+N”规划体系:“1”即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5”即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现代产业走廊建设、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和文化建设等5个配套的专项规划;“N”即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对若干既有的专业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统分结合、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规划体系。

19、鄂东六大水系治理:指举水、倒水、巴水、浠水、蕲水和华阳河等六大水系治理。

20、外贸主体培育“三项工程”:指对外贸骨干企业、成长企业、开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扶持。

21、境外投资“双重工程”:指对我省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培养扶持,提高“走出去”质量和规模。

22、国有企业“三供一业”:指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

23、“我选湖北”计划: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留学生实习基地、人才超市,开展高校行和海外揽才活动,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参与,建立宣传对接网络平台等9项措施;实施实习实训补贴、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扶持补助、住房保障、外国大学生就业许可、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等6项政策;开展巡回报告、征文摄影、创业之星评选等3项全省性活动。

24、“全面改薄”工程: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5、医改“两控四改”: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药品虚高价格、改革基本医疗服务模式、改革健康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诊疗服务协作体系、改革基本生育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