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湖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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