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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2-06 01:5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0年1月28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09年,全省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取得新成绩。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我省“两型社会”、“两圈一带”建设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目标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99829件,结案278639件,比上年分别上升5.09%和7.48%。其中,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7846件,结案7378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2.06%和26.7%,收结案数量连续两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一)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3996件,审结23395件,判处罪犯28492人,其中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占14.91%。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36件364人,在坚持国家慎重适用死刑政策的前提下,对李军、刘烈勇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首要分子予以严惩,有力震慑了犯罪。继续依法从严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582件75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职务43人。坚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抓好刑事大要案的审判工作,依法稳妥审理了巴东“邓玉娇案件”、石首“6·17”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等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6762件,配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促进罪犯改造。大力开展以案说法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完善社会管理。

(二)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主动服务经济建设。全省法院依托审判工作,强化能动司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不断增强司法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审理金融借贷、买卖租赁、房地产等案件,加强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妥善处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促进湖北经济发展和法治环境、投资环境的改善。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5753件,审结165655件,标的总额299.38亿元。同时,各级法院主动深入到全省947家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现实司法需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专门制定涉企案件的审理规定,把依法办案与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如依法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案,稳妥执行涉及省内外近千名债权人标的额达13.5亿元的武汉宏林集团案等,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武汉海事法院和武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严格履行专门法院的审判职责,为航运、铁路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支持、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全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3270件,审结3139件。在行政审判中,加大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工作力度,努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省高院从去年开始制作年度《湖北省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就全省行政诉讼的总体情况、案件特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向省政府通报,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全省法院受理国家赔偿申请112件,审结101件,使受到违法侵害的申请人得到赔偿,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推动“执行难”问题化解。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省法院集中一年时间,对历年积累的执行积案进行了清理和化解。在严格甄别后,对其中的27393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采取提级、指定和交叉执行等方式提高执行到位率;对10896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逐案排查督办,穷尽执行措施,规范退出的程序和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清积”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省高院组织力量对全省127个法院的“清积”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评查13万余件案卷,约谈、走访、函访、电话访问1万余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并制定下发了关于适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八项规定。通过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我省有财产案件及重点案件执结率、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和“清积”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均排全国前列,全国“清积办”先后三次推广我省经验。同时,全省法院以集中“清积”活动为契机,初步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抓好新受理执行案件的执结,有效防止前清后积、边清边积问题。去年,共执结和部分执行各类案件61273件,执行率86.08%,标的总额110.99亿元。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全省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把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民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办案每个环节。

(一)妥善审理涉及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重点,审结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8658件,损害赔偿、邻里纠纷等案件20210件,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以及涉军等案件52294件,并与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多个文件,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人际关系和睦,维护公平正义。

(二)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省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一审为60.97%、二审为31.53%。注重运用协调和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信任。重视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使服判息诉。主动加强与基层组织、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联系,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力争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

(三)加强诉讼窗口建设,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从设施保障、功能设置、管理服务、制度完善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高院和94%的中基层法院新建或改建了专门的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接转、答疑解惑等“一站式”服务。改进立案方式,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受理案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等便民服务。各基层法院因地制宜,普遍建立巡回审判点和办案点,就地审判,就地结案,方便群众诉讼。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化解矛盾。

(四)认真处理信访申诉案件,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省高院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构,实行院、庭领导每周轮流接访制度,完善信访接处、分流交办和分级受理机制,及时办理和回复群众来信来访。加大依法纠错力度,办理各类申请再审案件2852件,其中本院决定和提起再审301件,经审理后改判63件。全省法院认真开展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工作,回访案件当事人5773人,走访重点信访案件1478件2342人,其中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基层重点约访了37名当事人,面对面做息诉罢访工作,有效化解了一批难案。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省法院秉持“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对2458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用1082万元,尽力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和财政部门支持下,安排2643万元专项资金救助了2410名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当事人,起到了扶危济困、减少重信重访、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

三、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省高院从司法规律和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重点推进了以下改革。

(一)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全省确定16个基层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量刑指导意见》,在省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出台《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意见》,加强检查指导,开展庭审观摩,统一裁判尺度,为促进科学量刑积累经验。

(二)强化审判质量效率管理。省高院制定完善了《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法律文书复核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对审判业务部门每季度的办案情况进行评估排名并予以通报。建立个人执法档案,进一步完善法官考评体系。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质量标兵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同时,对各中院的审判绩效进行考评,推动全省法院办案质量提高。

(三)完善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制度。更好地发挥民事行政和刑事两个专业审判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合议庭和承办法官的职责,要求每一个合议庭成员必须认真阅卷、研究案情并提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具体意见,加大合议庭成员之间的监督制约力度,提高审判质量。

(四)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强化公开开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宣判,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全年参与审理案件13680余件。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做到论证充分、说理透彻,注重法言法语与群众语言相结合。推行判后答疑工作,促进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和认同。多数法院已建立审判信息公开查询制度,在网上依法公开案件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五)建立健全司法分类管理机制。在司法业务管理方面,对办理涉诉信访、减刑假释、医疗损害赔偿、涉农、信用证等案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司法人事管理方面,对改进司法作风、完善法官遴选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对工作绩效考评、财务管理、会议管理、庭审安全保卫等细化操作规则。从而促进了法院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

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省法院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法官政治业务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及“人民法官为人民”、“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法院实际,广泛开展“当法官好、当好法官”活动,使广大法官既增强“当法官好”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更强化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当一名“好法官”的使命感、责任感。为扩大教育活动效果,全省法院经过逐级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和媒体公示等严格程序,评选出首批27名省级“好法官”,并组织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在全省法院系统产生了良好效应。全年有48个集体和5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二)抓好业务培训,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全省各级法院以提升法官素质为根本,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省高院举办培训班21期,培训法官3002人(次)。改进培训方法,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知识与能力结合,努力提高法官的综合司法能力。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的作用,推广岗位练兵、上挂下派以及新提拔录用人员上岗前到信访窗口接访等做法,使广大法官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三)贯彻“五个严禁”规定,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全省法院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制作警示牌摆放在审判场所、立案接待大厅等显著位置,随案发放监督卡,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全省严肃查处了20名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人员。加强司法巡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普遍在业务部门和关键岗位设立了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对审判权、执行权进行直接实时监督。开展警示教育,省高院对五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认真总结教训,促使干警保持思想警醒。

(四)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去年,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走访了全省每个中级法院、近一半的基层法院和部分人民法庭。各中、基层法院也加强调研,了解基层实情,服务群众,看望慰问先进模范人物。在此基础上,争取多方关心支持,帮助解决法官断层、经费不足等实际困难,改善基层执法条件。全省中、基层法院补充编制507个、公开招录人员348名,专项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36%,新建或改建标准化人民法庭63个,配置了一批法庭安检、人犯羁押、信息化建设等专门设施。

五、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把接受监督作为推进司法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动力和保障,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一是将法院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情况以及办案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2009年,各级法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342次,其中专题汇报186次,全面反映了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涉诉信访、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省法院走访代表、委员3420名,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整理有1650余条。其中,省高院走访代表、委员120名,收集意见和建议37条。三是保持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联系。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座谈11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参加听证、参与调解等活动1800余人(次),其中省高院62人(次)。四是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实效。省高院去年办理代表建议11件、委员提案4件,代表、委员关注案件43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各类抗诉案件,审结各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397件,依法改判102件,占25.69%。同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听取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公正。

(三)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全省法院把群众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企业、社区、乡村,了解民情,倾听民意,全年走访了1600多个乡镇村组和12000余名基层群众。高度重视网络民意对司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网上信访,建立完善网络民意搜集反馈机制。推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报重大工作事项以及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

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系统全体法官和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在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社会矛盾叠加,法院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执行难”问题虽有所缓解但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案件数量仍在上升,因社会诚信缺失,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率很低,逃避甚至抗拒执行现象比较常见,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网络舆论拓宽了对司法进行监督的渠道,同时也对法院工作尤其是对个案审判如何把握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带来了新的考验;涉诉上访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法院立案信访的工作压力增大;民事再审制度改革以后,高级法院受理案件数大幅增长,但办案法官数量增加有限;有些基层法院存在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员结构失调、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不够以及经费保障困难等问题;在法院队伍方面,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正,精神状态不佳,个别法官司法不公不廉,违纪违法,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队伍整体形象等。这些问题和困难,对法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是严峻的挑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努力应对解决。2010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下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实行责任倒查、有错必纠,确保办案质量;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突出抓好执法办案,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认真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惩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注重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参与对被宣告缓刑、判处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倡导法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加强网络司法舆情分析研判,主动发布法院工作有关信息,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发挥网络积极作用。

(四)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法官的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深入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当法官好、当好法官”活动,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落实诉讼窗口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制度,发挥好人民法庭的基础前沿作用,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深入开展基层走访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完善法官培训方式,从今年开始对基层法官普遍进行轮训,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执法条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反腐倡廉规定,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五)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办案程序,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建立科学的法官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作为考核审判绩效的重要标准,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认真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推行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做法,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上级法院要按照依法监督、审级独立的原则,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决心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的决议,全面做好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