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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