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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1-24 06:3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4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强化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