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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
湖北日报讯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武汉洪山礼堂举行。执行主席李春明主持大会。
大会其他执行主席在主席台前排就坐。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鸿忠、王国生、张昌尔、杨松等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坐。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31人,实到代表718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晓云向大会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五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为保障和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坚持“抓重点、求实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积极推进地方政权建设;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坚持扩大合作交流,加强省内外工作联系和对外交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自身建设。
在报告今后工作时,苏晓云说,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43757件,审、执结1721506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30.76%和31.64%;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35232件,审、执结34999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117.84%和121.82%,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全省法院今后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注重保障群众权益,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提升队伍素质,更加注重夯实基层基础。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省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将把握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一手抓检察事业长远发展,一手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还依次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省十二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出席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全体人员列席了大会。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