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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
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
李鸿忠主持大会并讲话王国生张昌尔等出席
22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武昌洪山礼堂胜利闭幕。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李鸿忠主持闭幕大会。闭幕大会执行主席李鸿忠、张昌尔、李春明、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王玲、王建鸣、乔余堂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下午3时,李鸿忠宣布大会开始。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32人,因病因事请假46人,实到68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按键表决的方式,依次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湖北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的决议、关于湖北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作总结讲话。他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省首次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立法事项,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保证法规有效实施,确保湖北千湖之省碧水长流。
李鸿忠表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牢牢把握“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思路,以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为统领,加快建设工业强省、农业强省、创新强省和生态大省,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李鸿忠说,希望各位代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带头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带头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做“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领头雁、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民主法治的践行者,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中国梦的湖北篇而努力奋斗(全文另发)。
15时32分,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王国生、杨松、阮成发、侯长安、张岱梨、尹汉宁、陈大民、傅德辉、黄楚平、王君正,郭生练、张通、许克振、梁惠玲、甘荣坤、段轮一,范兴元、郑心穗、王振有、陈天会、刘善桥、肖旭明、吕忠梅、张柏青、郭跃进,张践,李静,敬大力,范骁骏,杨波、陈黎升,苏东昌等在主席台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清泉,历届正省级老领导王群、王生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苏晓云,省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罗辉、林志慧,武汉市领导唐良智和主席团其他成员。
部分我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了会议。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受邀参加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