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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明在部分常委会委员座谈会上要求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7-29 08:20   [收藏] [打印] [关闭]

努力做到“自信自觉自律”  增强省人大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7月1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部分常委会委员座谈会,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如何加强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征集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乔余堂主持会议。

李春明说,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大的优势是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最根本的要求是尊重、维护和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最重要的工作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李春明就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抓学习。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风气,开阔机关干部和人大工作者的视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要严明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标准。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标准,真正做到“照镜子、整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要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打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合力。

李春明强调,各位人大工作者要弘扬“三自”精神,即“自信、自觉、自律”。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庄严神圣,使命光荣。做好人大工作要坚持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替人民说话,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工作政治责任重大,大有作为、大有可为,要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勇于担当。每一位人大工作者,都要“自律”,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为法治湖北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