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5-10-13 08:4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充分表明了省委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人大工作的鲜明态度与坚定决心,各级政府必须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受国生省长委托,我就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专题发言。

    一、更加坚定制度自信,广泛凝聚思想共识

    一是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人民政府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深刻理解人大工作对政府工作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政府工作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全省改革发展取得的每一点成效、政府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凝聚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努力与心血,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巨大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必须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红利,推动政府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深刻领会这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省委专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其意义和作用的核心在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湖北实施经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对政府而言,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鸿忠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人民满意政府。

    二、更加注重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既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时代要求,也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二是推进政府制度建设。三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强化行政监督问责。

    三、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接受人大监督既是政府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也是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政府工作的重要保证。政府工作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地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

一是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常态。坚持主动向人大报告政府工作,专项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十三五”规划等重大事项。坚持把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人大备案。坚持主动邀请人大有关领导和人大代表参加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二是把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作为推动发展的有力举措。要把执行好人大决议决定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推进,专题报告执行决议、决定情况,确保决而有果、执行到位。三是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坚持把建议办理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计划、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积极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四是把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作为政府工作的分内之事。按照省委要求,全力支持人大开展工作,在经费、工作条件、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