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注重“三个相结合” 推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顺利开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7-06 06:36   [收藏] [打印] [关闭]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情况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中,注重“三个相结合”,即:专题讲座与机关集中学习相结合;工委专题调查与省民族法制研讨相结合;常委会监督议题与省人大活动内容相结合。通过有效的工作,推动了 “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开展,也推动了市人大民族工作的开展。

一、领导重视,安排布署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内容、要求和精神,成立了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小组,由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任组长,相关委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活动的各项工作。启动仪式后,及时制定了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与步骤。

二、围绕主题,开展活动

以宣传民族法制,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民族法制建设工作的影响力。

开展民族工作调查活动。5月中旬,常委会专工委到市民宗部门和少数民族村、民族群众集聚的街道、居委会,采取听汇报、看现场、与人员座谈的方式,对少数民族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同时掌握了民族工作现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以便改进工作。

举办民族法制讲座。5 月下旬,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少数民族法律法规,由专工委主任亲自主讲,提高了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信心。

撰写调研文章。6月中旬,专委会收集、整理调查材料,通过认真梳理、提炼,完成了一篇题目为《天门市加强流入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及思考》的理论文章,印发常委会主任及各委室负责人,为常委会领导提供参考资料。

组织开展全省民族法制知识竞赛。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办公室、侨民外宗工委负责人,认真学习省人大关于知识竞赛的文件精神,常委会主要领导不仅对知识竞赛提出安排意见,而且亲自上网答题。按照安排,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等机关,以及中学老师等数十人参加竞赛活动,起到了较好的宣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