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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民族法制宣传答记者问

时间:2012-07-05 07:25   [收藏] [打印] [关闭]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情况

为配合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族法制宣传,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印发了具体方案,开展系列活动。

一、及时贯彻会议精神。4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仪式后,黄冈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及时将会议精神在主任会议上进行传达。5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司法局、民宗局有关负责人召开了民族法制宣传活动的筹备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并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工。

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黄冈市少数民族的现状,在筹备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的基础上,于5月14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活动的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主题和宣传内容,并就6-8月开展的相关活动作了安排。

三、认真开展系列活动。根据活动方案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一是于6月5日正式启动了民族法制宣传活动,召开了民族法制宣传座谈会,邀请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市法制办、黄冈日报社有关负责人和少数民族代表交流探讨新形势下民族法制宣传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明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开展了课题调研。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海军高度重视民族法制宣传工作,亲自赴市民宗局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明带领市司法局、民宗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黄冈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进行调研,收集论文资料,并积极向省人大投稿。

四、将做的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和活动方案的安排,黄冈市后期将陆续开展以下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好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市人大已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转发有关通知,并召集市司法局、市民宗局有关负责人就如何组织好该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7月18日开展“民族法制宣传日”活动,届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民族法制宣传答记者问。三是开展民族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四是组织有关媒体采访宣传少数民族先进人物和民族工作事迹。五是继续开展民族工作课题调研。六是将民族法制知识纳入“六五”普法考试内容。七是开展涉及民族方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