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工作情况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7-05 07:24   [收藏] [打印] [关闭]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下发了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通知》。4月上、中旬完成了初稿拟制,4月下旬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下发全市有关单位。方案明确了有关配合活动的内容、完成各项活动的时间节点和全市各级各单位在组织参加活动中的职责,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了民族法制方面的研究,撰写了理论研究文章。6月中旬收集、整理了有关研究文章,并对各单位的研究文章提出了修改意见,2篇研究文章经修改后,于6月下旬报省人大常委会。

(四)组织召开了“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宣传工作协调会。5月中旬,市人大民宗侨外工委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市人大蔡卫华主任三次赴市委宣传部,征求有关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于6月中旬组织召开了“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宣传工作协调会,进一步明确了宣传报道的内容和方式方法。

(五)组织参加了全省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接到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竞赛活动的通知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了转发,明确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与实施,7月8日将有关登、统计情况报市人大民宗侨外工委。

(六)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有关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范围。

二、下步工作的安排

(一)7月5日前,继续做好全省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有关组织工作。

(二)7月上旬,在荆门日报开展“三个条例”专题问答式宣传;组织荆门电视台和荆门日报有关记者,对钟祥市九里回族乡、沙洋县三峡土家族村、京山县湖北神地农业科贸有限公司、掇刀区天露奶水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荆门市奥斯曼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魏美章等先进典型进行集中采访,并由荆门电视台策划一组专题新闻报道。

(三)及时做好参加省民族法制研讨会有关准备工作。

(四)协调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送法电影下乡活动。

(五)收集活动有关资料,由下至上,逐级开展好活动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