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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9-16 00:20   [收藏] [打印] [关闭]

9月1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9月22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畜牧条例(草案二审稿)》、《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湖北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湖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省本级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将以上法规草案、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以上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全省交通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调研报告、考察报告。会议决定,将以上报告书面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