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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8-25 00:22   [收藏] [打印] [关闭]

8月22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9月下旬召开。

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编制方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人大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实管用,增强编制工作的民主性、主导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提高立法选项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工作,增强全社会湖泊保护意识,让“千湖之省”碧波荡漾。

李春明就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提出要求:要积极主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高质量完成各审议事项做好充分准备;要精心制发会议文件,充分展示省人大机关精细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精神风貌;要周到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常委会、专工委组成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要提前谋划,做好对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宣传策划,在广度、深度和高度上下功夫,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助推法规深入人心,保障法规顺利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