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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4-19 01:56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苏晓云

2012年4月18日

同志们:

刚才,新生同志就2012年“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方案作了介绍,省民宗委、司法厅、恩施州人大的负责同志和媒体代表作了发言,大家讲的很好。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和我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也是我省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全省上下正牢牢把握党中央确定的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集中精力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在这样的形势下,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是促进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5月底,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湖北期间,专门听取了我省关于建设武陵山试验区工作情况的汇报,总书记当时就给予了肯定。去年11月29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务院已决定在武陵山片区率先开展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并批复了相关规划。”去年8月底,省委、省政府在恩施州就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召开了高规格的现场办公会议,并且出台了含金量很高的文件,《关于推进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建立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机制的通知》,决定举全省之力加快推进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推进我省鄂西民族地区发展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可以说,我省民族地区正面临着历史上难得的重大发展机遇。去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我专门到恩施州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在全省加大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民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从而推动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是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贯彻民族法律法规,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发展是民族地区的核心要务,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发展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05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构成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有力地保证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我省现行有效的民族法律法规有2件地方性法规,一州两县有3件自治条例,35件单行条例。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都是解决民族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目的都是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些民族法律法规集中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必须全面贯彻落实。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是维护我省民族地区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我国通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制度建设,建立和不断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种关系始终是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深入人心。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间的人口流动和交往更加频繁,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要求我们紧紧抓住民族地区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证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坚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法制宣传两手抓

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法制宣传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法制宣传是基础、是条件,是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最终目的是要不断推进我省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一,要立足于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鸿忠书记在去年召开的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现场办公会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标准是时代的要求,是长远战略发展的要求,是可持续发展,是唯一的、不可选择的。恩施州、长阳县、五峰县等一定要以这个标准来确立发展思路,选择发展路径,制定产业规划。”所以,我们开展这个活动,就是要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务院民族乡工作条例、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深入报道基层单位和个人在贯彻落实和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先进典型。通过法制宣传,进一步放大“616”对口支援和“1+1”对口帮扶效应,在全省形成支持我省武陵山区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充分发挥法制在促进我省民族地区发展中的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二,要立足于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恩施州去年实现生产总值418亿元,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1.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939元。长阳自治县去年实现生产总值75.3亿元,实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5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90元。五峰自治县去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62元,农民人平纯收入3789元。“一州两县”国土总面积29863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6.6%,总人口463万人。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70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897元。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省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发展重心由整体解决温饱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转移。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我省民族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与我省其他市县相比、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差距的核心是生产力水平。

越是后发地区,越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项事业法制化管理水平,使经济社会发展走上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针对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制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大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二要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三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诚信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从而充分发挥法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

第三,要立足于服务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鄂西民族地区与重庆、湖南、贵州三省市相连,既是土家族、苗族、侗族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又是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我认为,服务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近几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宜万铁路和沪渝高速的开通,增强了民族地区在全省、全国的区位优势。但总体来看,交通设施仍然滞后,我省民族地区10个县市中就有咸丰、宣恩、鹤峰、来凤、五峰5个县还不通高速公路,骨干交通网还没有形成。其次,要帮助民族地区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国生省长在去年召开的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现场办公会上指出:力争到2015年,试验区发展取得明显进步,到2020年,实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扭转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可以说,没有鄂西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湖北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我们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既是服从于省委的重大决策,又是从法制宣传的角度服务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想,我们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要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大力学习宣传有关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深入宣传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特别是法律法规中关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专门规定。

三、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总体要求

今年的“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时间长,任务重,从现在起一直到九月份,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一是各级人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今年人大工作的总体部署,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要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使这项活动的载体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显著。二要把这项活动与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结合起来,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合起来,通过这项活动,使各族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把这项活动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把这项活动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针对经济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引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古人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为政贵在行,关键要抓落实,求实效。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法制宣传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下面,我宣布: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