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李宪生同志提出的辞职请求,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宪生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依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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