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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5-19 00:52   [收藏] [打印] [关闭]

5月1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26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草案)》、《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草案)》;《湖北省邮政条例(建议表决稿)》、《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决定,将以上法规草案、报批法规和决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会议决定,将以上两个报告、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将有关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审核意见,有关调研报告,书面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梁伟年、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