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李鸿忠主任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12-27 02:0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9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解决我省电力设施建设和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这个条例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提高我省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五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13个市,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成。针对检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指出,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增强执法监管能力;下大力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水平,推进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进一步重视农产品产地保护和生产环境监测,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开展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计划目标、质量监管、土地供应,资金落实和后续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16个问题,张通副省长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8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认真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但是,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希望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科学统筹规划;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和办法,建立多元化融资格局,解决好融资困难问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制度体系,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实办好。这次专题询问还邀请了十位群众代表参与旁听,并以电视、电台、网络的形式进行了现场直播,取得了较好效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近年来,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狠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希望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责任,形成依法监管的合力,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近年来全省对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希望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涉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为在鄂台胞台商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力争在保障台胞利益,促进台资企业发展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关于以上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请办公厅整理、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对《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请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批准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议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后天就是国庆节了,在这里,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祝大家节日快乐、工作顺利、家庭幸福!愿湖北的明天更美好,祖国的明天更美好!

现在,我宣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