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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6-29 08:2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0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省公安厅副厅长  黄永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省“严打”整治斗争的主要情况

4月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全国、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急动员,全警参战,和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以治爆缉枪和打击经济犯罪为重点,摆开“四条战线”,迅速开展了一场规模大、声势大、影响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严打”整治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截止11月上旬,全省共挖出各类犯罪团伙3007个,成员13443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8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已打掉3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0343起,其中,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79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5519名,其中各类逃犯8100名。收缴各类枪支14万多支,子弹 51万余发,炸药364吨。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991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7亿元。整治歌舞厅、发廊、电子游戏厅等重点场所38370家。

(一)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密切与政法各部门协同作战。

4月6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迅速传达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并以省委7号文件批转了《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的方案》,在省公安厅迅速成立了“严打”整治斗争办公室。4月14日,省委、省政府召集省直和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省社会治安工作。6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话会议,对全省“严打”整治斗争第二战役进行动员部署;9月8日,以“追逃”工作为重点,迅速启动了“严打”整治斗争第三战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扎扎实实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主要领导亲临“严打”一线检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在人、财、物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武汉、宜昌两地分别为“严打”斗争拨款500万元和300万元。蒋祝平、张国光、杨永良、邓道坤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公安机关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指导全省“严打”整治斗争。为了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省委政法委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意见。同时,从省公、检、法三机关抽调专人组成办案指导组,赴全省各地指导黑恶案件的侦办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全警动员,快速出击,奋力打好“严打”整治斗争每场战役。4月6日,省公安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4月7日,召 开了全省公安机关“严打”整治斗争动员部署电话会议,当晚在全省开展集中统一搜捕“零点行动”,在全国率先打响“严打”整治斗争第一枪,拉开“严打”整治斗争第一战役的序幕。为了不断掀起“严打”整治斗争的高潮,我们分别在6月中旬、7月下旬、9月下旬和10月下旬开展了4次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每次都有明确的工作重点和具体的目标要求,而且一次比一次规模大、声势大,一次比一次效果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深入一线,直接参战,从而使武汉“4·17”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5·7”系列抢劫杀人案、保康“10·21”杀人抢劫金库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被及时攻克。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形成警民同心、决战决胜的“严打”整治斗争的新格局。一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声势。许多地方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接受新闻媒体专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全省公安机关共发“严打”宣传稿件5000多篇(次),有2600篇(次)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二是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普遍设立了举报电话,并落实专人负责群众举报工作,省公安厅还开通了电子举报邮箱,设立了群众举报接待处。三是实行举报有奖,激发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热情。4月7日,省公安厅印发的举报奖励《通告》规定:凡举报有功人员,视情给予500元至5万元的奖金。目前,我们已给近100名举报群众兑现了奖金,其中有两名重大线索举报人分别获得1万元重奖。至目前,全省共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和信件29000多件(次)。通过查办举报线索,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61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323人。省公安厅“严打”办根据群众 举报,会同徐家棚派出所民警快速出击,一举将1999年湖南衡阳杀人逃犯刘春秋抓获;潜江市根据省公安厅批转的群众举报线索,将1996年在福建杀人、潜逃隐藏达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陈宗铨、钟凤英夫妇抓获。

(四)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猛攻大要案件,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一是对黑恶案件实行上收一级,异地用警,专班侦办。如武汉市和平乡容乃胜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公安机关曾多次督办此案未果。这次“严打”整治斗争中,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直接派员参与侦查工作,查明该团伙的主要犯罪事实,并将主要成员全部抓获归案,对松滋市王实、杨义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省公安厅从厅机关抽调专人组成专班,由一名厅领导负责)组织专家对骨干成员进行病情鉴定,为给该团伙准确定性和彻底摧毁,起了决定性作用。二是对重大恶性积案实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50起重大恶性案件,已攻克18起。各市、州、县公安机关也从本地未破积案中确定了一批案件,由局长挂牌督办。一些地方积极探索侦破重大疑难案件的有效办法。如天门市公安局在局机关内部实行破案招标制,一举破获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大绑架杀人积案,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三是坚持“两个基本”,提高打击效率。省公安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劳教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严打”整治斗争中适用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始终强调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办案原则,防止纠缠细枝末节、就案论案、降格处理的现象发生。

(五)坚持以“追逃”为突破口,推动“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开展。一是突出重点,集中精力追捕省、市督捕逃犯。我们于4月上旬和 8月下旬,先后两次筛选确定省、市督捕逃犯1300名,进行重点追抓,已追回逃犯781名。二是建立追逃配套奖励机制。省公安厅专门拿出300万元作为追逃奖金。明确规定,每抓获1名省督逃犯,奖励2万元或5000元。各市、州公安机关也作了相应的奖励规定。三是多策并举,全力开展“追逃”专项行动。9月20日,公安部部署“追逃”专项行动后,我们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展“网上追逃”、“光盘比对”。同时,继续采用定向追逃、架网布控等行之有效的办法,成功地抓获了一大批久捕未获的逃犯。四是敦促逃犯投案自首。全省各地及时将《关于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送到逃犯的家属、亲友手中,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攻势,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至目前,全省已有2198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中逃犯500多名。

(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项斗争,服务经济建设,一是组织专班,制定方案。省市县都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日常办事机构。4月下旬,省公安厅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了打击重点。各地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二是挂牌督办,缉捕逃犯。全省公安机关确定了10名省公安厅督捕的重大经济犯罪逃犯和300名市、州督捕逃犯,明确规定各级经侦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挂牌督办,限期追回。至目前,共追回经济犯罪逃犯213名,其中已追回省公安厅挂牌督捕逃犯8名。如武汉市公安局经过布控守候,将诈骗3000万元的省督逃犯张军抓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40万元。省公安厅组成专班,在深圳将国务院交办的黄冈进出口公司骗税案件主犯刘柯抓获。三是突出重点,侦破要案。如犯罪嫌疑人刘基盆采取伪造出口报关单的手法,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1.034亿元,骗取我省仙桃、广水两地出口退税款1500多万元,此案被国务院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公安厅长陈训秋直接组织指挥,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工作,终于于8月30日晚在汕头市湖香大酒店将刘基盆抓获,圆满完成了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武汉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了王炽泉等人诈骗3950万元的特大金融犯罪案件。四是结合实际,专项整治。全省公安机关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发案多、秩序差的重点行业和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取得了初步战果。

(七)大力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铲除危害社会安全的隐患。一是以省政府令的形式下发了《湖北省农村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服务站和爆破队管理规定》,以省公安厅名义下发《通告》,使治爆缉枪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全省实行“两个一律”,即对农村“三小”企业较多,而且相对集中的乡镇,一律建立民爆站,对“三小”企业较少、爆炸物品比较分散的地方,一律建立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的爆破队,改变了过去一些地方存在的“村村有炸药,户户有雷管,人人搞爆破”的不安全局面。二是发布《通告》,广泛动员群众自觉上缴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严打”之初,省公安厅印发《关于严厉打击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25万余份,在全省广泛张贴。对6月1日后查获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一律治安拘留15天,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一律予以劳教。三是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专项行动。省公安厅于4月下旬、6月下旬和9月下旬,先后3次派出17个工作组,赴各地督导集中收缴行动,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取缔了一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小作坊;侦破了一批涉枪涉爆案件;依法处 罚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前段的“严打”整治斗争,全省公安机关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的领导对这场斗争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地方对黑恶犯罪的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没有吃透,把握不准;查处“保护伞”和收缴“黑财”的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对深层次“保护伞”的挖掘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追逃”工作任重道远,经费严重不足,致使逃犯不能及时归案;还有一些重特大案件尚未攻破,“顶风上”的现行大案仍时有发生。

二、下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几点打算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抓住“打黑除恶”这个重中之重,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深入发动群众,打防管治并举,再加力度,再上措施,确保全省“严打”整治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打出特色,打出新的水平,坚决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近期重点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牢抓住“打黑除恶”这个龙头,全面推进“严打”整治斗争,我们将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全力打好“打黑除恶”这场攻坚仗。一是继续加大对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黑恶案件的督办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追逃”专项行动,再侦结一批黑恶案件,在元旦前夕掀起“严打”整治斗争新高潮。省公安厅将组织4个由厅、处领导带队的办案指导组,指导各地运用侦查谋略、收集和固定证据、限期结案。二是坚持边打边摸,努力挖掘深层次的黑恶线索。对有“后台”、“保护伞”的黑恶势力案件,要彻底摧毁其生 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敢于碰硬,一查到底。三是认真研究掌握黑恶势力滋生、逐渐坐大的成因,制定打防对策,建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运行机制。

(二)认真处理好“严打”与整治的关系,打防并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将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整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犯罪,巩固“严打”成果。对可能铤而走险的重点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和控制,防止漏管失控;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严防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减少发案,促进长治久安。

(三)深入开展治爆缉枪工作,使之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快民爆服务站和爆破队组建步伐,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四是坚持标准,认真做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检查验收工作。

(四)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专项斗争,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击金融票证犯罪”、“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等专项斗争。围绕党委、政府安排的重大经济工作部署开展重点打击。

(五)进一步加大“追逃”工作力度,把“追逃”专项行动引向深入。根据9月20日公安部的动员部署,全省开展的以“追逃”为重点的“严打”整治斗争第三战役已取得初步成效,进入冲刺阶段。今后,我们还将继续适时组织全省“追逃”集中行动,开展“网上追逃”,进一步推动“追逃”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夺取“追逃”专项行动的更大胜利。

(六)继续抓好群众举报线索的查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查处力度,给举报群众兑现奖励政策,取信于民,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积极性。省公安厅对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将继续批转各地查办,并以此为抓手,推动“严打”整治斗争向纵深发展。    

(七)适时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第四战役。我们将在元旦前后,组织开展第四战役集中统一清查、搜捕行动,把“严打”整治斗争持续不断地有节奏地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