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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襄樊市襄阳区和重新确定襄城区、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3-06-29 08:2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1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襄阳县设立襄樊市襄阳区及调整襄樊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襄樊市襄阳区、襄城区、樊城区行政区划已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 定:确定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2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9名;重新确定襄城区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238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3名;重新确定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80名,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