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的决定》,由武汉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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