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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9-27 03:23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7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王文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湖北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0年省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湖北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2010年省级决算报告和省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0年,全省财税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工作,省级决算情况较好。

汇总省级和各市州、县市决算,201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11.2亿元,为预算的112.9%,比上年增长24.1%。其中:增值税完成125.6亿元,增长10.2%;营业税完成249.5亿元,增长20.6%;企业所得税完成106.9亿元,增长23.2%;个人所得税完成34.4亿元,增长17%。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501.4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长19.7%。

一、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省级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0年,省级财政总收入1234.6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6.8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4.9%;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6亿元;转移性收入941.8亿元。与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收入增加3亿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中央财政增加对我省返还性补助和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6亿元,以及中央对拖欠专项借款实行扣款后,调入资金增加0.4亿元。

2010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1231.2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61.9亿元,为预算的95.5%;转移性支出969.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48.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40.5亿元、债券转贷支出72.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3.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6亿元。与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转移性支出增加3亿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决算情况,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支出减少1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教育转移支付等支出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相应减少当年支出9.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10.5亿元。

2010年,省级当年收支相抵,结余3.4亿元。

1、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0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6.8亿元,为预算的104.9%。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176亿元,为预算的107.2%。分税种情况是:

(1)增值税完成40.2亿元,为预算的99.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继续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进项税收抵扣增加,导致增值税增幅偏低。

(2)营业税完成79.6亿元,为预算的112.7%。比预算超收主要是来自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营业税增幅较高。

(3)企业所得税完成43.1亿元,为预算的103.7%。比预算超收主要是来自汽车制造、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的所得税增幅较高。

(4)个人所得税完成13.1亿元,为预算的114.3%。比预算超收主要是居民收入有所提高,以及征收部门加强征收管理,使得个人所得税增幅较高。

非税收入完成30.8亿元,为预算的93.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单位行政性收费收入比上年减少,以及按中央规定省级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收入不再反映在一般预算收入中。

2、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

转移性收入941.8亿元,为预算的105.2%。具体项目是:

(1)返还性收入186.7亿元,为预算的105.1%。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4.4亿元,为预算的116.8%。201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省部协议落实工作,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对我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55.9亿元,为预算的121.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收入31.6亿元,为预算的133%;结算补助收入18.1亿元(含三峡电站财力补助10.4亿元),为预算的248.7%;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收入7.7亿元,为预算的149.2%;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7.9亿元,为预算的359.2%。

(3)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0.7亿元。

3、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0年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61.9亿元,为预算的95.5%。按照省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一是执行中动支预备费,相应改列相关支出科目;二是年初预算未分配到具体科目的基本建设等支出列“其他支出”,执行中根据实际用途转列相关科目;三是预算安排的部分支出,执行中明确具体单位和项目后,预算级次发生了变化;四是一些科目年初按预计数安排预算,执行中据实结算并拨付资金,使相关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产生差异。对于具体支出科目执行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原因,已在年初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省本级支出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8.6亿元,为预算的100.7%。主要是保障省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9.9亿元,为预算的102.9%。主要是保障省直政法部门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3)教育支出完成27.3亿元,为预算的105.5%。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1亿元,为预算的78.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8亿元,为预算的10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4.8亿元,为预算的92.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8亿元,为预算的127.6%。

(8)环境保护支出完成1.3亿元,为预算的7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0.8亿元,为预算的264.3%。超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基本建设支出分配使用后,列入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科目。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2.5亿元,为预算的104.8%。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4亿元,为预算的144.6%。超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安排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后,列入交通运输支出科目。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5亿元,为预算的96.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亿元,为预算的77.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1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8亿元,为预算的433.2%。主要是从市州上解的援建资金中列支省级对口支援汉源县援建支出。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2亿元,为预算的108.4%。

(16)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为预算的119.4%。主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7亿元,为预算的109.2%。

(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完成3.1亿元,为预算的100%。

(19)其他支出完成41.9亿元,为预算的7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基本建设支出等分配使用后,分别反映到相应科目中。

4、转移性支出完成情况:

转移性支出969.3亿元,为预算的107.2%。主要项目是:

(1)返还性支出148.2亿元,为预算的92.2%。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一是根据中央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政策调整情况,省下划原中央、省分享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4.2亿元,相应减少省对下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数返还4.2亿元;二是根据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相关管理办法,将年初预算列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科目的15亿元改列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科目。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40.5亿元,为预算的110%。比预算执行数减少,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教育转移支付等支出按政策规定结转下年相应减少当年支出9.2亿元。

预备费使用情况。省级预备费预算7亿元,实际动支1.9亿元,已包含在相关科目支出决算中。主要项目是:公共安全支出0.1亿元,教育支出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1亿元。预备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主要是根据省级预备费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级预备费中安排的春节慰问困难群体及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贷款贴息等支出,需组织实施和核实办理后在2011年支出中反映。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基金总收入177.8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92.4亿元,为预算的174.4%;转移性收入85.4亿元。与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没有发生变化。

省级基金总支出123.3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41.8亿元,为预算的157.9%;转移性支出81.5亿元。与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省级支出减少1.7亿元,转移性支出增加0.3亿元,主要是在决算办理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决算情况,对相关支出据实列支。

省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4.5亿元,主要是国土、教育、民政、体育、宣传等部门基金收入入库后,需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一些项目还需按进度拨款,当年未能拨付。

(三)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情况

2010年,中央财政对我省的专项转移支付652.6亿元。分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4.6亿元,公共安全11.6亿元,教育38.9亿元,科学技术2.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0亿元,医疗卫生70.7亿元,环境保护55.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28.5亿元,农林水事务148.3亿元,交通运输53.5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4.8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9.4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8.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0.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4.5亿元,其他支出4.7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持了一大批重点建设和民生项目,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2010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0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切实加强收支预算管理,在继续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一是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顺利推进。2010年争取中央扩大内需资金116.8亿元,中央代理我省发行政府债券86亿元,同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76亿元,支持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二是支持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烟草行业推进结构调整,研究制定促进全省烟草行业发展的激励措施;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促进传统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安排技改贴息资金、新产品开发基金6000万元,用于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三是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新增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000万元,总额达到2亿元,支持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安排重大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四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省集中税收当年新增增量返还县市的50%用于各地补充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政策,同时安排中企担保公司资本金和风险补助3.17亿元,支持省中企担保公司发展,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2、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推进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4.42亿元,重点支持20个粮食主产县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受益面积24.82万亩;支持12个水产大县开展生态健康养殖小区建设,受益面积12万亩;支持13个茶叶重点县新建高标准示范园2.6万亩,改造中低产茶26万亩。二是支持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争取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资金5.2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对60个县(市、区)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整县推进;筹措资金6.88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三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确保财政政策效应。认真做好新增和扩大良种补贴范围的基础性工作,完善“一折通”发放办法,切实提高各项惠农补贴兑付速度,全年共拨付良种补贴资金12.5亿元。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7.4亿元,省级安排1400万元,实施范围覆盖全省90个农业县(市、区)和2个垦区农场,补贴机具种类由2009年的1629种产品增加到3639种产品,机械化作业水平已达到54%,比全国高2个百分点。四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仙洪试验区”、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6个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等“五个平台”新农村建设为依托,以省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中涉农事项为抓手,以血防综合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池建设、扶贫搬迁等民生工程为重点,积极支持各部门、各试点县围绕发展规划,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3、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一是优先支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改革资金36.78亿元,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由300元提高至400元,初中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解决农村小学教学点运转困难等问题。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6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家庭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贴。继续推进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拨付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资金3.34亿元,惠及全省近127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范围覆盖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共争取中央校舍安全工程资金3.6亿元用于“两区”县市的校舍安全工程,筹措4.5亿元用于全省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二是支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资助资金15.98亿元,奖助学生163.8万人次。继续实施国家高校助学贷款,共向4.8万人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04亿元,向10.08万名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23亿元。设立国家助学金,共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7亿元。三是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向财政部争取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支持省属本科高校建设和发展。研究制定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和进一步提高生均拨款标准方案,帮助化解我省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债务,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

4、推进社会保障和卫生事业发展。一是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集资金16.5亿元,支持农村低保人数由170万人扩大到200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从2010年5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50元,比调整前增加40元。从2010年10月1日起,按现行补助标准10%的幅度提高残疾军人、烈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筹集资金1.66亿元,确保全省3.48万名城乡孤儿的基本生活。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各级财政部门筹集资金1.8亿元,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一次性发放为期3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二是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筹集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04亿元,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月平均提高145元。在赤壁市等13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争取中央财政新农保补助资金4.59亿元,安排省级专项资金0.68亿元,用于支持各试点县(市、区)基础养老金发放和参保缴费工作,13个试点县(市、区)参保农民人数达到293.3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8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三是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6.1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0.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8万人,分别超过目标任务2%、0.6%和46%。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拨付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25.01亿元及省直就业补助资金7.26亿元。落实“五缓四降三补贴”,减轻企业负担,将省直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为2%。继续使用9300万元失业保险费,对省直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安排各地完成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所需岗位补贴资金3.9亿元,支持全省开发公益性岗位10万个。四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力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财政保障工作。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支持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培训全科医生1500名,对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为全省26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代编预算规模仍然较大,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基本建设等支出项目预算年初未到位;预算支出进度仍不够均衡,部分专项支出进度偏慢;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仍然较大,财政管理还比较粗放,资金使用效益还不够高,财政监督力度还不够强。审计情况也表明,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财政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均衡、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比较分散、部分财政专户资金闲置等问题;一些省直部门和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资产收益管理、财务收支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也负有监管的责任。对于这些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们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三、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59亿元,完成预算的67%,增长57.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3亿元,完成预算的64.6%,增长50.3%。全省财政支出(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1263亿元,完成预算指标的45.4%,增长62.9%。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2.1亿元,完成预算的36.5%,增长77.7%。其中税收收入5.6亿元,完成预算的42%,下降6.1%。按照调整后的财政体制规定,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返还跨省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铁路和高速公路统征税收以及非税收入。省级收入进度慢主要是高校教育收费集中在秋季开学以后入库,省级税收下降主要是上半年中央财政未返还跨省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省本级财政支出(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148亿元,完成预算指标的48.6%,比同期增长48.9%。

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较快。 税收增收,从行业看,集中在卷烟、汽车、钢铁、金融保险等行业;从税种看,主要是主体税种和土地增值税等小税种。在体制方面,今年我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大大提高了各地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税收大幅增收。在政策层面,国家对外资企业恢复征收城建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高,相应增加部分税收。从工作上看,税务部门加大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预缴的征收力度,同时,征管部门强化征收手段,加大征管力度,大大减少了税收流失,促进了税收大幅增长。

二是非税收入大幅增长。 主要受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今年按照财政部要求将绝大部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特别是省属高校教育收费增加较多。

三是支出态势基本正常。 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财政部门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工作重点,协同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效果。

上半年全省财政收支状况良好,主要是受政策和体制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预计下半年收支增幅均会有所回落,全年可能会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收支趋势的研判,继续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努力做到收入均衡入库、支出均衡拨付,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

四、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针对预决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继续下大力气推进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一)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继续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强统筹协调,把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构建部门预、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继续完善非税收支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严格支出预算管理。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步伐。研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

(二)继续抓好预算执行工作

明确预算支出责任,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变动和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以收定支和据实结算项目支出方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加快省直专项资金拨付和下划进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分配下达的专项资金,将采取报省政府批准后收回重新安排或结转下年使用等措施。加强库款调度管理,减少上下级预算解缴和拨付的资金规模,保障基层政府预算支出的资金需要。

(三)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体系

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类专户。强化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加强对部门银行账户的监控。规范账户开设代理银行选择方式,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范围,建立覆盖各级的财政资金运行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监控制度建设,加快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责任制。

(四)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进一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合理确定绩效评价试点项目,将民生项目和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重大项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点。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研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五)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工作

树立综合监督理念,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提升财政监督合力。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切实抓好基层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好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政策,落实好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构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努力防范财政风险。

切实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对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义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切实完善财政科学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