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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9-22 02:0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程传忠

主任会议:

现就《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我省2006年年底以前选举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任期将陆续届满,需要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举行新一轮换届。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时间,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换届时间统筹安排。

我省现有943个乡镇、103个县级直接选举单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在2006年年底前进行换届的;县级直接选举单位中,除随州市曾都区、随县本级因行政区划发生变动,于2010年初进行换届外,其他101个县级直接选举单位都是在2006年年底前进行换届选举的。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的通知中“要统筹考虑县乡换届和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配备”的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主任会议建议将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按排在今年八月底前进行,并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分别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