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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
——2011年2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大会主席团:
24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今年工作的安排,贯穿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了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主题,体现了人大工作的特点。工作报告稿主题鲜明、思路清晰、结构合理、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文风朴实。代表们表示赞同这个工作报告。同时对今后一年的工作提出了建议。主要有:
1、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体现湖北特色,逐步消除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倾向。既要推进立法民主,又要做好立法后的监督。
2、有的代表提出,要突出人大监督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两圈一带”建设等事关全局的工作开展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如进一步加强对转移支付、项目建设等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的监督,使其发挥更好的效益。
3、有的代表提出,要围绕民生问题加强监督,督促政府解决好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物价上涨等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4、有的代表提出,进一步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的监督,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有的代表提出,要切实加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要健全办理工作机制,避免某个地区代表提建议,又交给某个地区去办理的现象。
6、有的代表提出,要加强对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建议尽快制订出台我省实施细则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把它作为优先立法项目,并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7、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州人大之间的工作联系,注重总结推广各地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作法,指导基层人大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还有的代表提出了若干文字修改意见。上述意见,有的已经吸收在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有的将在实施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时予以安排。会后,将把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整理,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研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