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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7-18 00:4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1年2月21日在湖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王文童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提出201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财税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认真组织预算执行工作,圆满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

201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电报数,下同)实现1011亿元,比上年增加196.4亿元,增长24.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78亿元,增长26.3%,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6.9%,提高1.3个百分点。主要税种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125.6亿元,增长10.2%;营业税完成249.5亿元,增长20.6%;企业所得税完成106.9亿元,增长23.2%;个人所得税完成34.4亿元,增长17%。地方非税收入完成233亿元,增长17.3%。

201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09亿元,比上年增加452.4亿元,增长31.1%。

(一)省级一般预算收支情况

2010年,省级财政总收入1231.6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6.8亿元,为预算的104.9%;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6亿元;转移性收入938.8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76亿元,为预算的107.2%,其中:增值税完成40.2亿元,为预算的99.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继续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进项税收抵扣增加,导致增值税增幅偏低;营业税完成79.6亿元,为预算的112.7%,比预算超收主要是来自房地产业、建筑业的营业税增幅较高;企业所得税完成43.1亿元,为预算的103.7%;个人所得税完成13.1亿元,为预算的114.3%,比预算超收主要是居民收入有所提高,以及征收部门加强征收管理,使得个人所得税增幅较高。

非税收入完成30.8亿元,为预算的93.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单位行政性收费收入比上年减少,以及按中央规定省级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收入不再反映进一般预算收入中。

转移性收入完成情况:

转移性收入938.8亿元,为预算的104.9%。包括:一是返还性收入186.6亿元,为预算的105.1%。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51.9亿元,为预算的116.4%。在预算执行中,省委、省政府多方协调、积极争取,财政和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对我省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53.6亿元(含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14.3亿元),为预算的120.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收入32.9亿元,为预算的138.6%;结算补助收入17.5亿元(含三峡电站财力补助10.4亿元),为预算的240.1%;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收入7.7亿元,为预算的149.2%;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7.9亿元,为预算的359.2%。三是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0.3亿元。

2010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1228.2亿元,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61.9亿元,为预算的95.5%;转移性支出966.3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4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49.7亿元、债券转贷支出72.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1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主要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8.6亿元,为预算的100.7%,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3.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下同),支持市县重点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9.9亿元,为预算的102.9%,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0.4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政法部门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补助基层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3、教育支出完成27.3亿元,为预算的105.5%,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6.8亿元。落实高校、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出5.6亿元;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支出1.6亿元;化解学校债务,支出1.2亿元;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支出0.6亿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维修改造,支出0.3亿元;创建一流大学计划,支出1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1亿元,为预算的78.5%(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2.1亿元。兑现科学技术奖励经费,支出0.1亿元;推进转制科研院所事业发展,支出0.3亿元;支持科技研究与开发工作,支出2.2亿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8亿元,为预算的106%,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2亿元。支持省图书馆建设和博物馆续建,支出2.2亿元;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支出1.2亿元;加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支出0.5亿元;补助乡镇文化站建设,支出0.2亿元;补助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支出0.1亿元;补助部分市重大节会活动,支出0.7亿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4.8亿元,为预算的92.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8.1亿元。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提高省直职工养老保险标准,做好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支出11.1亿元;支持原省属企业改革脱困,支出1亿元;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支出2.1亿元;促进再就业工作,支出1.6亿元;安排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支出0.1亿元;安排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0.4亿元;安排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补助,支出0.7亿元;救助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支出0.2亿元。

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8亿元,为预算的127.6%,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2.3亿元。加强血吸虫病、艾滋病、麻风病防治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支出1.1亿元;实施免疫规划,支出0.3亿元;加强妇幼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支出0.7亿元;加强食品药品抽验、安全监管等工作,支出0.9亿元。

8、环境保护支出完成1.3亿元,为预算的72%(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5.5亿元。加强环境监测等工作,支出0.8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出0.7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支出0.3亿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0.8亿元,为预算的264.3%(超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基本建设支出分配使用后,列入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科目),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7亿元,用于小城镇建设以奖代补等项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2.5亿元,为预算的104.8%,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26.5亿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省级配套资金,贴息0.9亿元;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出2.3亿元;安排农村沼气推广和改厕补助,支出1.5亿元;发展现代农业,支出1.3亿元;加强农业救灾工作,支出0.8亿元;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支出2亿元;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支出0.8亿元;加强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支出1.7亿元;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3.1亿元;开展三农保险试点工作,支出1.4亿元。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4亿元,为预算的144.6%(超预算较多主要是预算执行中中央安排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后,列入交通运输支出科目),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1.8亿元。支持交通发展投融资平台建设,支出5亿元;建设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支出1.1亿元;开展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建设,支出1.4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和神农架机场建设,支出0.9亿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5亿元,为预算的96.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4.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省级使用10亿元,用于长江黄金水道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大冶有色采矿权有偿化处置价款集中上缴省财政1.8亿元,用于补充资本金;扶持市县光电子、汽车零部件、生物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出1.6亿元;支持巴东县黄土坡滑坡整体避险搬迁,支出1.5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亿元,为预算的77.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部分省级支出调整用于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6.3亿元。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省级配套资金,支出5.6亿元;支持供销社发展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支出0.3亿元;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市场体系建设,支出0.4亿元;支持市县旅游发展,支出0.4亿元。

1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3.8亿元,为预算的433.2%,主要是从市州上解的援建资金中列支省级对口支援汉源县援建支出。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2亿元,为预算的108.4%,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8.5亿元,主要用于低丘岗地改造等项目。

16、住房保障支出1.6亿元,为预算的119.4%,主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7亿元,为预算的109.2%,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0.5亿元。支持化肥和食用油储备,贴息0.5亿元;化解粮食新增挂账,贴息0.5亿元;促进粮油精深加工,贴息0.2亿元。

18、预备费完成2亿元,为预算的26.9%,主要是根据省级预备费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级预备费中安排的春节慰问困难群体及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贷款贴息等支出,需组织实施和核实办理后在2011年支出中反映。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完成3.1亿元,为预算的100%。

20、其他支出完成41.9亿元,为预算的71%(未完成预算主要是预算执行中基本建设支出等分配使用后,分别反映到相应科目中)。主要项目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期资本金投入6亿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2亿元、行政单位津补贴改革支出15亿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预发3亿元、资本金注入2亿元等。

返还性支出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主要项目是:

1、返还性支出149.2亿元,为预算的92.8%。 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一是根据中央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政策调整情况,省下划原中央、省分享跨地区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4.2亿元,相应减少省对下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数返还4.2亿元;二是根据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相关管理办法,将年初预算列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税收返还科目的15亿元改列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科目。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49.7亿元,为预算的111.5%。

按照“财力下移、照顾基层”原则,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含三峡电站财力补助)、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335亿元,保障市县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帮助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

安排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电动汽车补助、财政收入激励性转移支付、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和重点企业发展转移支付等14.2亿元;安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污染源监控等19亿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村级卫生室建设等28亿元;安排原省属企业剥离社会职能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安排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3亿元;安排重点贫困村补助、在职村干部补助、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补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转移支付资金2.3亿元;安排中央小农水配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减征“两金”、低产林改造、国有农垦小型公益事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粮食风险基金配套等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安排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财政与编制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转移支付等7.6亿元;安排新农村村庄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百镇千村”示范村奖励、农家书屋建设等转移支付补助3.8亿元;安排财政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96.6亿元;安排长江港航建设、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等转移支付16.5亿元;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补助、城市义务教育经费补助等转移支付资金67.7亿元;安排公共安全转移支付23.9亿元;安排医疗卫生(绩效工资)转移支付1.8亿元。

同时,武汉市原财政体制上交中央26.9亿元,结算上交中央5.3亿元(出口产品退税地方负担部分及原国税经费上划中央)。

2010年,省级收支相抵,预计结余3.4亿元。 结余资金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已转入2011年年初预算统筹安排支出。省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预算执行中,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一般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总额达到608.7亿元。分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4.6亿元,公共安全11.6亿元,教育38.9亿元,科学技术2.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6.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5.7亿元,医疗卫生70.7亿元,环境保护55.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8.8亿元,农林水事务147.1亿元,交通运输52.3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9.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9.2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8.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0.2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4.5亿元,其他支出2.8亿元。

(二)省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省级基金总收入177.8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收入92.4亿元,为预算的174.4%;转移性收入85.4亿元。

省级当年基金收入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交通部门收费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增收35.5亿元。省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39.2亿元,交通部门收费收入35.5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0.4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0.4亿元,农网还贷资金收入0.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0.2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1亿元,其他基金收入16.3亿元(主要包括体育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教育附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收入)。

省级基金总支出124.7亿元,其中省本级当年基金支出43.5亿元,为预算的164.2%;转移性支出81.2亿元。

省级当年基金支出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交通部门收费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后相应增加支出。省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是:交通运输36.7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1.1亿元,教育0.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4亿元,农林水事务0.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1亿元,其他基金支出1.7亿元(彩票事务)。

省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3.1亿元, 主要是国土、教育、民政、体育、宣传等部门基金收入入库后,需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一些项目还需按进度拨款,当年未能拨付。

2010年预算执行结果,收入超额完成了年度预算,在财政收入规模跨上新台阶的同时,收入质量不断提高;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法定支出、政策支出、重大改革支出和涉及民生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在抓好收支管理工作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科学透明,部门预算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政府采购工作日趋规范,收支两条线改革成效凸显,财政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财政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有效地保障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各位代表: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因此,在这里报告五年来全省财政的运行状况。2010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11亿元,是2005年376亿元的2.7倍,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财政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达到1909亿元,是2005年634亿元的3倍,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省财政涉农投入达到300亿元,是2005年63亿元的4.8倍,年均增长36.5%;全省教育支出达到359亿元,是2005年118亿元的3倍,年均增长25%;全省社会保障投入362亿元,是2005年133亿元的2.7倍,年均增长22%;全省医疗卫生投入173亿元,是2005年31亿元的5.6倍,年均增长41%。

(三)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0年预算执行中,财税部门按照省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不断加强财政管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整合财政资源,创新投入方式,支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基本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各类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均衡支出进度,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了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2010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省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进、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预算管理和改革还不适应新的形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任重道远,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1年预算草案

2011年财政收支形势仍很严峻。财政收入增长具有不确定性。受宏观经济形势、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税收增长面临诸多困难,同时,上年一些一次性增收因素也会影响到今年的收入增长。财政增支压力进一步加大。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特别是许多已开工的在建项目需要继续投入大量的后续配套资金;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民生领域改革的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环节,也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而且基数大、刚性强。同时,由于中央财政减少财政赤字,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中央财政专项投入规模,相应地也会增加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2011年我省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征税,加强征管,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推动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结构调整优化;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任务、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1年,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1133亿元,比上年增长12%;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400亿元,比上年可比增长12.9%。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市州、县市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省财政厅再将汇总的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省级一般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省级财政总收入为1322.6亿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5.4亿元,转移性收入1207.2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预算13.4亿元。

为进一步规范省与市县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各级发展经济、开辟财源的积极性,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按照“收入下划、核定基数、同增同减、共同发展、有保有挂、体现激励”的原则,在确保各市县2010年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将原省级共享税收收入全部下划市县,作为市县固定收入,税收统一实行“属地征管、属地入库”,实行与市县税收收入同增同减上解财力,同时,省对市县建立税收收入增长、地方预算收入增长、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激励机制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调动市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积极性,促进市县加快经济发展。

2010年省本级税收收入176亿元中,跨省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5亿元,铁路、高速公路营业税、城建税6.5亿元,共计11.5亿元仍留在省级,其余税收收入164.5亿元下划市县,不再作为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11年按12%增长计算,将达到184.2亿元,已反映在调整体制新增上解省级财力中。目前的省本级税收收入预算,是依据中央财政返还跨省经营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预计数、省级铁路和高速公路统征税收预计数安排的。

非税收入预算102亿元。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依此规定,省属高校教育收费及其他部门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同级人大监督。

按国务院编制2011年预算的有关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再反映在一般预算收入中。

转移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情况,安排转移性收入预算1207.2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其中返还性收入191.3亿元,比上年增长2.5%;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8.2亿元,比上年增长24.8%,主要是调整体制新增上解省级财力增加184.2亿元;历年结转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77.7亿元。

2011年,省级财政总支出为1322.5亿元, 其中: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342.6亿元,比上年增长27.5%;转移性支出979.9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51.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99.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6.4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2.7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可比口径,下同),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3.6亿元。主要是保障省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支持市县重点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2.4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0.4亿元。主要是保障省直政法部门正常运转。

3、教育支出预算74.2亿元,比上年增长179.7%。省属高校教育收费39亿元纳入预算管理后,相应增加支出。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7.4亿元。落实国家资助体系、助学贷款、免学费等相关政策,安排高校、中职学校教育专项资金9.9亿元。落实中央教育投入政策,安排15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预算3.5亿元,比上年增长16%,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4亿元。支持科技研究开发与振兴,安排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1.8亿元、科技基础条件专项0.3亿元、重大科技专项1亿元、重大新产品开发0.1亿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7亿元。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安排宣传文化发展、动漫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2.1亿元,博物馆免费开放、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图书馆家具购置等专项资金1.2亿元,基层文化建设、送电影下乡等专项资金0.4亿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6.8亿元。帮扶困难职工,安排专项资金0.6亿元;做好养老保险相关工作,安排财政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8亿元;支持优抚和退役安置工作,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促进社会就业,安排专项资金2.3亿元;支持优抚和退役安置工作,安排专项资金3.7亿元。

7、医疗卫生支出预算7.5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8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基本药物全程监控抽验支出0.3亿元,基层医疗机构弥补收支差额支出0.2亿元。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安排0.8亿元。实施免疫规划,安排0.6亿元。支持血站运行与能力建设、麻风病防治中心运行与病人免费救助,安排0.3亿元。

8、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5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6亿元。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安排支出0.4亿元。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安排环保专项0.8亿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0.9亿元,比上年增长9.3%,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0.4亿元,用于支持小城镇建设等项工作。

10、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11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4.6亿元。支持全省水利建设,安排水利贷款还本付息资金1.8亿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安排专项资金0.3亿元;支援老区和贫困地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1.9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优势农产品板块、马铃薯产业发展、水产大县建设、优质稻良种补贴等专项资金5.7亿元;支持林业发展,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等专项资金1.3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0.7亿元。

11、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2.4亿元,比上年增长80.4%,主要是中央增加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后,支持全省公路建设和水运发展。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11.8亿元,比上年下降0.9%(主要是上年支出中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使用部分),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3.6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光电子产业、省属企业改革脱困、邮政通讯事业补助、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全省经济发展,安排汽车零部件产业、生物产业、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等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技改贴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同时安排专项转移支付5.3亿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安排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以旧换新支出2亿元,安排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支出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