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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6-04 03:2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8年1月14日在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范兴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应邀列席本次会议的我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共83人。

二、按照惯例,拟邀请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共52人;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拟邀请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省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33人。

三、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省政府组成人员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共19人。

四、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邀请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省直机关、团体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91人。此外,为了便于工作和经济信息交流,拟邀请省政府驻外地的6个办事处负责人列席会议,共6人。

五、部分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中没有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拟邀请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共82人。

六、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4人。

七、拟邀请省军区政委、省武警总队政委列席本次会议,共2人。

以上列席人员共372人。

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