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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清泉同志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6-05 02:42   [收藏] [打印] [关闭]

( 2008年2月28日 )

各位委员、同志们,下面我就本次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讲几点意见:

一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命,既是一项法定程序,也是我们各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神圣职责。按照省委的安排圆满完成新一届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推进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加快湖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推进全省改革开放,努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关系重大,影响深远。大家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切实把这次人事任命工作做好。

二是要全面客观地看待提名人选。 这次提名任命的人选,是省委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工作需要,经过深入考察,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认真慎重地提出来的,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要求,这次提出的人选还经过了省委全委会票决。他们都是比较优秀的同志,都符合任职条件。当然,人无完人,他们也还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不足,也相信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克服不足,不断改进。因此,大家要坚持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进行表决。

三是要正确行使民主权力。 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命同级政府组成人员、"两院"有关人员,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讲政治,讲大局,充分理解省委的安排。如果对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分组审议时提出来,但从总体上讲,希望大家维护省委确定的方案。在讨论、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的过程中,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

四是要认真开好这次会议。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共安排了一天半的时间。要保证把会议开好,做好这次人事任命工作,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按要求坚持到会是前提。我们这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少同志目前还兼任省直部门或单位的领导职务。春节刚过,现在是今年工作的起始阶段,大家都比较忙。希望大家对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安排,按时到会,集中精力、聚精会神开好这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