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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6-09-07 08:5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00年3月27日在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

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春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我省对台工作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关于当前台湾局势与两岸关系

一年多来,台湾政局发展的主轴,是岛内各主要政党之间及其内部各种势力之间围绕2000年的“总统”选举而进行的较量。突出表现在:国民党内部严重分化,在大选中惨败,即将失去执政地位。国民党政权早已摇摇欲坠。1996年,台湾首次进行“总统”直接民选,国民党内部就出现了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的分化, 力量受到削弱。1997年的“县、市长”选举,国民党遭到惨败,在23个县、市中仅取得了8个县、市的执法权,而民进党一举夺得12个县、市执政权。虽然在1998提的新一届“立法委员”、台北市和高雄市市长及两市议员三项选举中,国民党执政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巩固,实力下滑势头暂时停止,但是党内矜持日益突出,黑金政治横行。1999年原“台港省”主席宋楚瑜与李登辉、连战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演变,一度成为岛内话题的“连宋配”最终没有形式,以致于宋楚瑜退出国民党,宣布自行参选“总统”。国民党正式确立连战、萧万长代表国民党参选“总统”,并开除了宋楚瑜及其部分党内追随者的党籍,斗争更加激烈。在选战中,“连萧配”的支持率始终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声势,加之李登辉耍尽“弃连保陈”权谋,导致连战最终以23.1%的得票率败给民进党候选人陈水扁。这一结果引发了台湾群众持续的抗议活动,强烈要求李登辉下台。国民党党籍立委要求党内改革以及党主席李登辉下台的声浪逐渐升高。国民党陷入空前的危机。民进党党内矛盾激化,陈水扁险中取胜。民进党是具有浓厚“台独”色彩的一个政党。陈水扁在1998年寻求台北市长连任失败后,又转而参选“总统”,以维持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得到了党内多数派系的支持,并最终取得党内斗争的胜利,正式成为民进党的“总统”候选人。前民进党主席许信良被迫宣布脱党参选。陈水扁与许信良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以陈为代表的中生代取得了民进党的主导权。由于国民党的严重腐败、内部分裂,加之李登辉“弃连保陈”,陈水扁与其搭档吕秀莲在此次大选中,以39.3%的低得票率险中获胜。以宋楚瑜为代表的超党派力量形成。宋楚瑜宣布脱党竞选后,打击“超党派”的旗号,获得相当一部分选民的认同。宋推出无党籍的长庚大学校长张昭雄作为竞选搭档后,支持率一度大幅度超过连、扁两人。但“兴票事件”使宋的声势严重挫败。竞选失败后,宋及其支持者正在酝酿成立一个新的党派。新党危机进一步加深。新党在1998年“三合一选举”遭受严重挫折后,一年来,仍未能摆脱困境。新党为在原定与“总统”选举同时举行的“国大选举”中提高声势,征召知名作家李敖代表新党参选“总统”选举,但在党内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由于宋楚瑜吸收了大部分外省籍选民,使新党的群众基础受到很大削弱。新党“立委”朱惠良出任前民进党主席许信良的竞选搭档更暴露出新党的危机,此次得票率极低。

在两岸关系上,1999年也是极不平静的一年,特别是去年7月9日,李登辉公然抛出“两国论”,妄图推翻一个中国原则,推翻国际社会承认一个中国的大框架,从根本上破坏了两岸对话与谈判、乃至和平统一的基础,使两岸关系出现严重倒退。中央非常敏锐地看到李登辉抛出“两国论”的严重破坏性和十分恶劣的影响,迅即而果断地作出开展反对李登辉“两国论”斗争的决定和部署。我各有关方面立即行动,在宣传、外交、军事等方面展开了坚决有力的斗争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强烈地震撼了台湾社会,沉重地打击了以李登辉为代表的台湾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台湾当局被迫表示不近“两国论”进行“修宪”、“修法”;世界上包括美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纷纷表示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不接受“两国论”。今年3月18日台湾地区选举产生新的领导人后,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立即发表声明,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地区领导人的选举及其结果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事实。俄罗斯、法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政政府相继表示将继续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港澳各界就台湾地区选举结果发表评论,强调一个中国的原则不容破坏。世界各国的华人华桥呼吁台湾地区新领导人放弃“台独”立场,接受一个中国原则,以实际行动促进两岸和平统一。陈水扁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被迫表示要维护两岸和平,改善两岸关系,开放“三通”,并表示希望来祖国大陆进行谈判。我仍掌握着两岸关系发展的主动权。

一年来,两岸民间人员往来与各项交流仍继续保持发展势头。1999年来祖国从事探亲、旅游、交流等各种活动的台湾同胞200万人次。大陆赴台交流项目和人员分别为1821项、13474人次,分别比1998年同期增长6%和15.9%。虽然受到台湾当局“戒急用忍”政策的阻滞,但两岸经贸关系仍然保持着相当的规模。全年台商投资大陆项目2523个,协议金额34.24亿美元。截止1999年底,祖国大陆共有台资企业43945家,合同台资金额446.7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240亿美元。

但是在发展两岸关系,最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道路上,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和复杂的因素。以李登辉为代表的台湾分裂势力继续推行以“两个中国”为核心的分裂政策,阻碍两岸关系发展的本质不会改变。国际反华势力阻挠我国统一、利用台湾问题牵制我国的图谋没有也不会改变。特别是具有浓厚“台独”色彩的民进党人陈水扁在大选中上台,更增加了两岸关系发展中新的变数。我们只有清醒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明确我们所肩负的历史任务的艰巨性,才能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二、关于我省对台工作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是全国对台工作重点省份之一。目前在台湾的湖北籍人士约20多万人,旅台人员在我省三亲以内的亲属有50多万人。全省各地旅台人员在台湾成立的同乡会、校友会等有50多个,许多湖北籍台胞为家乡建设作出了贡献,这些都有利于鄂台之间的各项交流与合作,为我省做好对台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的对台工作极为重视,除经常关心、过问对台工作外,还把省台办明确为省部、委级机构。在中央台办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台工作基本方针和江泽民关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统筹全局、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全省各项对台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深入开展反对李登辉“两国论”斗争。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后,全省台办系统及时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指示精神,通过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台胞台属以及大中学生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报告会等,谴责和批驳李登辉的分裂言论。及时向在本地区投资经营的台商、探亲旅游及参加交流活动的台胞,宣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台独”反分裂的坚定立场,重申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

2、对台交往交流有较大突破。根据中央“以民促官”的策略思想,我省不断扩大与台湾民间的交往交流。1987年以来,进入我省探亲、观光、旅游、考察和从事经贸活动的台胞累计已超过105万人次,占全国的十五分之一。鄂台双向交流也发展迅速。我省历年累计赴台交流385批、1372人次;台胞来鄂交流1240批、6328人次。特别是近两年来我省赴台交流有较大突破,达到190批、724人次,在项目和人数上分别占我省十余年来赴台交流的49.4%、50.3%。台胞来鄂交流248项,1612人次,也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在对台交流交往中,我们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拓宽交流领域。由最初的文化艺术交流,逐步扩展到经贸、科技、体育、卫生、出版、新闻、影视、教育、残疾保障及宗教等各个领域。赴台交流的项目、人数逐年上升,大型赴台交流团也日益增多,如98年初,省歌舞剧院74人赴台演出,99年10月武汉京剧团一行54人携带京剧传统大戏、折子戏共30个剧目赴台演出,都获得了成功。二是逐步提升交流层次,促进鄂台交流向广度和深度发展。98年9月,省地震局、中科院地震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等三个单位联合组团赴台交流,其中有两位中科院院士、一位工程院院士。10月,省台办组织的关公文化团、省考试院的教育考试交流团、省旅游局组织的赴台市场促销活动团,都由厅级负责同志率团。99年8月,由我办牵头、省外经贸厅、建设厅、国税局、土地局等单位组成的经贸考察团就有5名厅级干部参加。这两年,我省先后有50多名厅局级负责同志赴台进行考察交流。台湾来鄂交流的知名人士及当局官员也逐年增多。高层次的双向交流活动,提升了交流水平。三是不断拓宽交流渠道,逐步形成双向交流格局,我们坚持“以我为主,对我有利”的原则,加大赴台交流工作力度,改变了“来的很多、去的过少”的被动局面。在这方面省台办成立的“鄂台交流促进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逢97年10月至今,由促进会直接组团的就有省商业、经贸、环保以及中小学校长等13个考察团组,充分体现了我们主动开展工作的有效性和主导性。特别是针对去台人员二、三代表家乡观念淡薄,对大陆了解甚少的情况,我们在99年10月邀请湖北旅台青年来鄂寻根参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代表团一行40人在鄂期间,到武汉、随州、襄樊、十堰、宜昌、荆州等地进行了参观访问,游览了长江三峡、武当山等风景名胜。欣欣向荣的改革发展景象、浑厚悠久的荆楚文化深深地吸引了这些初次到祖国大陆的台湾青年。他们激动地对记者说:“这次回家乡看到了台湾媒体宣传不一样的世界,心胸觉得很开阔,身为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和骄傲。”“祖国太了不起了,大陆是我们的靠山,两岸要早点统一”。中央电视台及省内外多家新闻媒体对这次活动进行了报道。四是进一步加大交流管理力度,保持了良好的工作秩序。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加强我省涉台事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交流审批工作关系,加强了赴台交流行前教育和归后总结工作,对台湾来鄂交流团和人士加强了管理指导,对在我省举办的一些较重要的交流活动,台办都主动参加,积极开展工作,使台湾来鄂交流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3、对台招商引资稳步增长。对台经济工作是一项特殊的政治工作,是密切两岸关系的重要途径。我们始终坚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做好对台经济工作。一、牵线搭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对来鄂投资考察的台商认真接待,寻求机遇,穿针引线,做好引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绩。到目前为止,我省历年累计批准成立台资企业1371家,吸收利用台资近8亿美元,占我省利用外资的第二位,居中西部首位。其中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30余家。即使受到台湾当局“戒急用忍”政策的影响,我省台商投资仍然保持了稳步增长的势头,特别是台湾大企业看好湖北、不断追加投资。去年,台湾远东集团所属的亚洲水泥公司已与武汉市正式签约,投资2950万美元,在武汉吴家山台商投资区独资兴建一水泥生产项目。前不久,台湾民营企业中的前十大集团润泰集团在省台办的积极联络下与武汉中百集团达成合作意向,拟于近期在汉投资建厂。近几年来,台湾小业主来鄂盲目投资的减少,大集团来鄂投资的上升。98年和99年,全省新成立台资企业97家,吸收利用台资近1.6亿美元。二、协助办好现有台资企业,做好“以台引台”工作。我们以召开台商季度座谈会建立重点台资企业联系制度等形式,加强与在鄂投资台商的联系和沟通;加大台商投诉协调力度,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投资环境;对全省台资企业进行认真总结、评比、表彰,发挥优秀台资企业的示范作用。98年武汉市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50户工商企业中,台资企业占4户。在武汉开发区现已形成的五大重点产业中,有4个是以台资企业作代表的,即:“以神农、万通为代表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以华新电缆、佑图电光控制为代表的光机电一体化产业;以可口可乐、康师傅为代表的食品饮料产业;以伦新电脑、三高通讯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万通、华新、康师傅、伦新均为台资企业)。武汉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是以引进台资为主的开发区,现在已被正式列为省级开发区。经我办积极协助,做好各项沟通争取工作,又获准设立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在对台招商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三、精心组织经贸团组赴台,努力扩大鄂台经贸合作领域。98、99两年共组织经贸团组36批、149人次,内容涉及交通工程、商业流通、企业形象等许多领域。四、通过评选优秀、宣传典型,积极引导广大台属利用台湾亲友馈赠资金和自有资金兴办企业。目前全省各类台属民营经济实体达4079家,其中台属企业675家、个体经营户3404家,从业人员24500多人,投资总额达8.7亿元。台属民营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广大台属脱贫致富的步伐,促进了本地经济的发展,为推动鄂台之间的经济交往和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实现湖北的振兴崛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4、涉台教育和对台宣传更加深入。随着两岸关系的曲折发展,我省的对台宣传工作在内容、方式上不断改进和加强。一是两岸新闻媒体互访。近两年,我们先后邀请10批16名台湾记者来鄂采访,有50多篇8万多字的文章、40多幅图片在台湾报刊刊登,其报道大都较客观公正。我们也组织了3批新闻团赴台进行两地新闻业务交流。二是精心制作入岛宣传画册,如《辛亥革命首义》、《黄州文赤壁》、《仙山武当》,制作《东坡赤壁》折叠页等,深受台胞欢迎,有的还在台湾发生。去年3月,中台办和中央外宣办共同举办的第三届全国优秀对台宣传品评选中,我省推荐的五部作品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对台宣传品的二等奖和三等奖。三是在台湾报刊多次刊登专版、专刊介绍湖北。湖北籍台胞刘恒修先生在他办的《中国晨报》上开辟了“湖北专栏”,每期两到三千字,刊登了130多期,对在岛内宣传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招商引资起了很好的作用。四是利用悠久灿烂的楚文化,开展入岛宣传。如97年10月,省博物馆藏品精华展展团一行43人赴台交流展出时,台湾知名人士辜振甫先生等300多人参加了开幕式,影响很大。989年初,我省著名表演艺术家组成“乡音贺岁”团赴台演出,10月,公关文化交流团赴台举办关公文化摄影书画展,都产生了很好的效应。98年初,省歌舞剧院《编钟乐舞》剧组在台北、嘉义、台东、花莲、宣兰、台中等市县进行了6场演出,观众达6500余人。当我省编钟在台展出时,台湾内一时掀起了“湖北风”、“编钟热”。台湾还将编钟复制运回岛内用以展示、研究。

在涉台教育方面,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后,省台办办、处两级负责同志多次到民主党派、大专院校等单位作关于反对李登辉“两国论”的专题报告,现在越来越多的单位主动邀请省台办介绍台湾局势及两岸关系。及时编印涉台教育材料发往全省,供各单位及基层组织学习。今年,在江泽民主席八项主张发表五周年之际,我省各界纷纷举行座谈会,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港问题》白皮书发表后,省台办和各地台办在自身学习基础上,由领导带队到台资企业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5、积极组织台胞做好救灾、扶贫捐赠工作。98年我省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全省各级台办积极投身抗洪抢险等一线的同时积极引导和协助台胞向灾区捐赠,全省台胞、台属、台资企业及台湾民间团体共向我省灾区捐款特价值1500余万元人民币,为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台湾慈济慈善基金多次向我省灾区捐赠。99年又向我省大冶、阳新县等灾区捐赠了价值470万元人民币的物资。祖籍湖北的台胞彭荫刚先生,为我省希望工程捐建的10所希望小学已全部竣工开学。台北、高雄等地的湖北同乡会以及深圳台商协会也为我省重灾区水毁小学捐赠重建。到日前为止。台胞共向我省捐赠的钱物折合人民币累计近1.2亿元,充分表现了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情意,为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6、关注台湾大地震,为受灾台胞送温暖。台湾发生“9•21”大地震,我们对台灾区人民表示极大关注。各级台办领导纷纷走访台资企业,看望台胞台属,利用多种方式向在本地经商、求学、旅游和开展交流活动的台湾同胞表示关切和慰问,向台湾有关社会团体发出了慰问电,对遇难同胞表示沉痛哀悼,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尽可能为返台台胞提供快捷服务。《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湾工作通讯》、《湖北日报》等报刊对我省台办系统关注台湾大地震,积极为台胞排忧解难的情况都作了报道,给予了肯定。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鄂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渠道和途径还须进一步拓展;各级台办的职能作用也还有待于更进一步发挥;有的地方台办的机构还没有理顺。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着力改进。

三、关于贯彻执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情况

认真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是对台工作的重要内容。自1994年《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对这一工作十分重视。台商投诉的重大疑难案件,省委省政府领导都亲自过问,作出批示,这使这些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全省台办系统始终把贯彻落实《保护法》作为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得到台商的好评和中台办的肯定。

1、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保护法》。

为让全社会都能了解和遵守《保护法》,我们把《保护法》进行了翻印,向在鄂投资台商送发;利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请武汉大学法学专家为台商讲授《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使台商能知法懂法,守法经营;针对台商在投资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编印了《台商在鄂经商生活问答》,帮助台商解疑释惑;在因特网“湖北省台商投资经济信息网”网页上,刊载有关贯彻落实《保护法》的内容。我们从98年起,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台商座谈会,了解台商在投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宣传《保护法》和我们的有关法规政策,并及时协调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颁布以后,我们加大了对《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力度,及时召开了台商座谈会,走访台资企业,将《实施细则》送到台商手里,征求台商对贯彻《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春节过后,我们组织台商和各地协调员到北京参加国台办举办的关于《实施细则》的辅导讲座,使《实施细则》在广大台商中深入人心。

2、成立台商投诉协调中心,专司协调台商投诉。

为贯彻《保护法》,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省委、省政府于1996年8月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中心成立以后,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维护祖国统一的高度认识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精神对待每一件投诉案,做到“热情、有序、公正、尽责”。为提高结案率,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台商投诉中应该解决的问题,我们成立了台商投诉协调小组,请省司法、公司、工商、税务等14个单位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对台商投诉中涉及到有关部门的一些问题共同协商、调解、处理。在各级常委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建立了协调工作网络,台商较集中的武汉、荆州、黄石、钟祥等市县,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解决台商投诉。没有专门机构的地方,台办也都有专门的协调员,做到出了问题有人管,协调工作有人做。形成了上下协调,分级管理的工作格局。每年,我们都对协调员进行培训,学习《保护法》及有关经贸业务知识,提高协调员的政治素质、政策和业务水平。

近年来,通过全省对台干部共同努力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我们在贯彻执行《保护法》、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98、99两年,全省各级台办共受理台商投诉214个,结案172件,结案率在80%以上。其中经济合同纠纷占35%,投诉涉及行政单位的占18.8%,已进入司法程序希望台办协助的占9.7%,刑事治安占14.4%,在经营和生活中遇到困难请求帮助的占14.7%,其他占7.4%。武汉地区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余明进先生的小孩被歹徒绑架杀害一案,使余先生夫妇极为悲痛,部分在汉投资台商反响很强烈,台湾海基会和部分媒体曾要求介入,进行炒作。国台办领导也非常关注。为了协调处理好此案,在近三年的时间里,省台办及武汉市台办从协助查寻、帮助稳定情绪、做好在台家属思想工作、向在汉台商宣传政策到善后处理,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这起事件圆满解决,不仅没有造成负面影响,而且台湾海基会想插手此事,要在台湾媒体上炒作时,被余明进谢绝了。余先生还在各种场合对省市常委和政府及省市台办表示感谢,国台办领导也多次表扬湖北这件事情处理得好。又如武汉长伟航运公司存入武汉市工行某储蓄所的800万元存款,因银行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流失。接到台商投诉后,我们先后多次到长航公安局、武汉市中院及省高院了解和反映情况,进行沟通。武汉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长伟公司胜诉,公司董事长彭荫刚先生在台湾听到一审胜诉的消息后,高兴地说:“好,好,大陆走上了法制轨道”。去年11月,台湾樱花卫厨(武汉)分公司因房屋租赁问题与出租方发生纠纷,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这起纠纷案只用了2天时间就获得解决。樱花公司总部专门派人到武汉向省、市台办表示感谢,并送来“维护法制伸张正义保护台商”匾额。新华社派记者来汉采访了省台办,并在《国内动态清样》上以《湖北省台商投资环境日渐完善》为题,介绍了我省台商投诉协调工作情况,国台办、中央外宣办等对台外刊物,也介绍了湖北的作法。

3、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解决问题。

95年和98年,我们先后两次在省人大领导的率领下,对我省贯彻执行《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这项活动的启发和带动下,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发现和及时解决问题当作经营性的工作来抓。针对台商反映的“三乱”问题,1998年,我们组织全省台办干部对我省台资企业的投资环境进行了调查,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派人走访了近100家台资企业,宣传《保护法》,收集台商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写出了《关于我省台资企业“三乱”情况及投资环境调查的系列报告》和《从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看我省投资环境的改善》等调查报告,为我们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依据。

4、我省台商投诉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我们受理的台商投诉情况看,台商独资企业投诉少,大企业投诉少,开发区内台资企业投诉少。去年以来台商对“三乱”现象的反映明显减少。我们台商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纠纷案进入司法程序后,仍找台办协助的增多;二是有关法规不健全引起的投诉案处理比较棘手;三是前几年投资高峰中注册的台资企业投诉较多(92年至94年这三年新注册台资企业占我省台资企业总数的63.7%)。这期间存在台商利用设备投资高报价、投资者合作伙伴没有选准以及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等,都给日后埋下了纷纠的种子,这些投资纠纷是最难协调解决的。

从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各地在依法行政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地招商热情高,企业引进来了以后,却往往忽视了对台资企业的管理,不能依法行政,一旦出现纠纷,台商便四处投诉,造成不良影响。有此部门和干部对《保护法》的贯彻落实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甚至有人认为台商投资办厂“是资本家又来剥削工作”,把台办干部帮助台资企业解决问题,说是“台办的屁股坐到国民党那边去了”等等。有些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吃、拿、卡、要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基层法院对受理的案件久拖不判,或者判断后执行难,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台商官司打赢了,但经济损失不能挽回,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台商对此意见很大。

四、关于今年的工作

2000年是新旧世纪的交替之年,是实现“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做好对台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极其重要的一年。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江泽民总书记的八项主张,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省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这个中心,服务于湖北振兴崛起的大局,针对台湾局势与两岸关系中新的重大问题和对未来形势的发展趋势,配合中央的部署,充分发挥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的职能作用,采取得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做台湾人民工作,把我省各项对台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进一步拓宽鄂台交往交流渠道,争取在鄂台交流的规模和层次上有一个新的提高。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形成有利的舆论环境。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贯彻“以经济促政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深入宣传并贯彻落实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主动协助有关部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一是以省台办名义在湖北日报上发表宣传《实施细则》的文章;二是请国台办邀请国家工商局、税务总局等几个单位来武汉为在鄂台商讲解《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台资企业的走访调查,检查《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四是对台商投诉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分析,加大协调办案力度,力争在上半年集中解决几件老大难案件。

省人大对我省对台工作很重视,曾两次组织对全省各地进行了执法大检查,视察台资企业,使《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全省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领导十分关心支持对台工作,多次听取对台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直接过问,督促处理,落实有关规定,使我省各项对台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我们请人大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全省的对台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方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我省台商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

新的一年,我们一定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按照中央的部署,努力探索,开拓进取,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为湖北的振兴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